提着棒球棍子的年轻白人,全身被炸出大片鲜血。
霰弹枪,是近距离热武器,虽然射程短,但能将许多弹丸、小箭等成束射向目标!霰弹枪的枪管粗、口径大、无膛线、近距离目标被击中后会成蜂窝状!
被霰弹枪打中的那个白人,此时的身体就像一个血红色的蜂窝,倒在地上。
开枪的白人壮汉,自然是林悠的血傀——艾克斯。
那把霰弹枪,是他在这辆敞篷车里找到的。
这辆车的原主人——那个在猎人角嗑药嗑得晕死过去的白人,明显也是一名帮派分子!
艾克斯打死一个人后,没有停手。
而是把枪口再次抬起。
旁边的那些白人,都愣住了。
这一晚上的烧杀抢掠,他们红脖子白人,虽然有人在和那群有色人种的交火中负伤,但始终没有人死亡……
他们今晚,虽然打砸抢烧,侮辱妇女,种族歧视;但他们仍然觉得,自己是遵纪守法的美利坚好公民。有错的都是这些该死的非法移民,他们就不应该移民来到美利坚。
可现在,他们的同胞被人直接打死了。
开枪打死他们同胞的,竟然是另一名白人。
这群红脖子,极端白人,眼中露出胆怯,愤怒,惊恐,等等复杂的情绪。
而就在这时。
一个身上有淤青的,留着络腮胡的白人男性,把周围的白人拨开,走到了艾克斯的前面。
他不怕艾克斯手里的霰弹枪,因为他手里举着一把 Springfield XD大口径手枪……他的身后,还有其他的红脖子白人,把手里枪抬起,枪口对准艾克斯,但是他们的枪里还有没有子弹就不知道了。
而为首的那个络腮胡白人,此刻明显怒不可遏。
他就是刚刚站在肌肉车上,用“宁星璨”跟怡园饭店里的汪清,谈判的白人。
也是这伙红脖子的首领,杰斐逊。
“Shit(狗屎),该死的,你这个该死的叛徒,你竟然把你的枪,对准你的同胞。”
艾克斯的神色冰冷。
“谁他娘的跟你是同胞?”
“老子祖上是英格兰的贵族,和你们这群红脖子,才不是同胞。”
杰斐逊愣了一下,随后面色更加阴沉了。
他们这群得州的红脖子……最恨别人叫他们红脖子。
因为红脖子,在美利坚特指南方乡下白人,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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