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依”的年俸与“八子”相同为540石;“七子”年俸450石;“良人”年俸为450石;“长使”年俸为410石;“少使”年俸为270石;“五官”年俸为240石;“顺常”年俸为180石;剩下的“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她们的年俸都是96石粟米,按照汉朝每石相当于后世120斤计算,96石即11520斤粟米。
东汉后期,由于豪强地主兼并土地,国家财税锐减,国力衰弱,导致相应妃子们的薪水也急剧减少,远比不上西汉,使很多妃子的年薪都不过千石。到了唐朝,妃子的等级就更多了,也由年薪改为了月薪。
像“贵妃”、“淑妃”等这些“正一品”的妃子,每月可领到9贯多钱。“昭仪”、“昭容”、“修仪”等这些“正二品”的妃子,每月可领到8贯多钱。“婕妤”这些“正三品”妃子可领到6贯多钱。
“美人”作为“正四品”妃子,每月可领到4贯多钱。“才人”即“正五品”妃子,每月可领到3贯多钱。“宝林”即“正六品”妃子,每月可领到2贯多钱。“御女”即“正七品”妃子,居然每月也可领到2贯钱,即二两银子。
唐朝时期,每一贯钱即1000枚铜钱等于一千文钱,在当时价值一两银子。据史料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一斗米只卖5文钱,且通常一两银子折合1000文铜钱(一贯钱),就能买200斗米,说明当时银子很值钱。
1按0斗为一石即是20石,而唐代的一石约为后世59公斤,再按照后世米价一斤两块五计算,可知唐朝时期一两银子价值几乎是6000元,则一文铜钱就相当于价值6元人民币!但越往后,白银越多就越贬值。
到了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可购买普通大米二石,而当时一石约为94.4公斤,一两银子就可买188.8公斤大米,即377.6斤,因此得出明朝一两银子约合人民币900到1000元之间,一文钱相当于1元人民币。
尽管宋朝妃子的俸禄与唐朝时无太大差别,基本延续前朝标准发放。但到了明朝,由于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从外贸中流入大量白银,故在万历九年(西元1581年)“一条鞭法”全面推广后,白银成法定货币。
因此,明朝“皇后”们每年的俸禄为一千两白银;“皇贵妃”每年能拿到八百两银子;惠、淑、贤、德四“贵妃”每年俸禄为六百两白银。再往下的“普通妃子”,每年可拿到三百两白银,相当于年薪3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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