姝一怔,有些心虚道:“挺好的,跟之前一样。“
金科疑惑的看她:“我今天弄冰碗的时候把刚买的糖袋子打翻了,全倒了进去,你没觉得齁甜?”
温姝愣了几秒,看到金科的目光紧盯着她不放,她莫名心慌,一咬牙,干脆也不装了:“哎呀,直接跟你说了吧,我尝不出味道。”
看金科一脸吃惊,温姝自己却一脸轻松:“还是说出来舒服,人无完人,尝不出味道而已,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金科点点头:“的确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不过我刚才是乱说的,我没打翻糖袋。”
“金科!“温姝瞪了他一眼,随即耸耸肩:“算了,你知道就知道吧,我的确尝不出味道,吃东西只是为了维持身体机能。”
她的坦诚倒是出乎他的意料,他有些不好意思,起身主动给她倒了杯茶,问说:“你尝不出味道,怎么当上美食记者的?”
“我虽然吃不出东西的味道,但我能吃出口感。”她顿了顿,朝他神秘一笑:“我说我能看到食物的颜色和前世今生,你信吗?”
金科眼皮一抬:“我还能看到你的前世今生呢,你信吗?”
温姝也不跟他多解释,看了眼他刚给她倒的茶水,拿起来尝了一口,说:“这茶树生在阴湿的山谷杂木林中,它旁边还有条溪流,它的树龄有七年左右,树皮是赭黑色,从它还是小树苗的时候,就时常听到震耳欲聋的操练声。
金科盯着她看了两秒,这棵苦丁树是他刚到侦察连的时候跟其他的战士一起在拉练的山谷里栽的,原本只服四年的兵役,因为他的能力超群,延长到了七年,这七年,他从什么也不知道的新兵蛋瓜子,到侦察队里的“通天眼”,直到他执行任务时一颗打到他脊椎的子弹,毁了他所有多彩绚丽的前程梦想。
因为不甘心,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过得混混沌沌不愿醒来,等最后终于相通了,才拿着退伍费回来开了一家甜品店,本以为这种平淡的日子能让他忘记以前,但没想到正因为太过平淡,他才越发想念以前的惊心动魄和热血青春。
离开兵营的时候,他把这颗种在溪边的苦丁树叶子摘下来晒干,做成了茶叶,每当想起以前,就拿出来泡点,全是省着用。今天也是因为同连的兄弟过来,他才舍得泡多了,没想到她竟然能这么准确的描述,不得不让他想起以前的那些点点滴滴。
或许是一起进过医院一起抓过坏蛋,又知晓了他奇特的人生经历,虽然刚认识不久,但温姝能体会到金科此刻的感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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