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非要作死,那就送你一程吧。
这种情况下干掉刘强,叶飞理由很充分。
他还在警局外面的时候,就已经感知到了2号拘留室所正在发生的一切:强抢警员佩枪、持枪威胁分局局长、当众弓虽女干民女…这些罪名,可都不小。
还有一条,殴打关押在拘留室的嫌疑犯。
为何这么说?
据叶飞目测,那个浑身是伤、满身是满的胖大姐,多半是刘强的杰作。
因为他在这里,其他人根本没有表演的机会。
这些罪行虽多,但并不足以判处死刑。
罪名还不够大?
那就再加上一条:意图射杀打更人。
有了这条罪名,足够枪毙十次了。
没有证据?
枪上刘强的指纹,是有力的物证。
肖华,则是最有力的人证。
别人或许不敢站出来指证刘强,但肖华一定会。
他刚才的拦阻和隔挡,已经把刘强得罪死了。一旦没有“趁他病要他命”,那以后绝对没有好日子过。
别说仕途了,老命能否保住都很难说。
刘强睚眦必报。
奈何不了叶飞,还奈何不了他这个小小分局局长?
所以他比林妙音更想弄死刘强。
这是叶飞想好的善后方案。
确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弄死刘强,但叶飞不想那么麻烦,而且恁不痛快。一枪打死,自己和现场所有目击证人录份口供,后续交给肖华处理。
岂不来得干脆利索?……
叶飞图干脆,肖华却不这样想。
在他看来,刘强可以死,但不能死在这里。
那样,他会落得个失职、渎职的罪名。
非但会受到刘家的报复,还会受到城主的打压。
即便有叶飞照拂,前途恐怕也到头了。
最多只是苟活性命于乱世而已。
但通过法律途径弄死他就不一样了。
虽说出庭当人证时也会得罪刘家,但那个时候案件已是扯明了说,他反而会平安上岸。
在兴城,没人敢跟打更人对着干。
刘家不敢、城主不敢,他肖华同样不敢。
他肖华既是被刘强用枪顶着脑门威胁的受害者,也是叶飞正当防卫的人证,无论怎么说都必须出庭。
面对两个庞然大物的较量,他敢作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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