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租赁’的规则逃避执行,法律早就有了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罗大状指了指手机中拍品介绍的照片,继续说道:
“你看哈,在这个拍品介绍中,并没有提到房子已出租,这说明什么,这就足以说明,房屋出租行为发生在房屋抵押之后!”
“而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是优先于租赁权的。”
“换句话说,这种情况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
听了罗大状的介绍,姜白顿时眼睛一亮。
“既然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得规则,那是不是能通过法律途径把房子要回来了?”
听了姜白的话,罗大状笑着摇了摇头:“法律肯定会支持,但具体执行多半不会顺利,千万别小看老赖的脸皮,也别低估老赖的无耻程度。”
像这种桉子,提起诉讼几乎是必胜的,法院肯定会判处对方返还房产。
但法律怎么判是一回事,实际执行却是另一码事。
对方已经因为拖欠巨额债务上了失信名单,成为了人们常说的老赖,现在完全就是一副破罐子破摔的姿态,反正死猪不怕开水烫。
就算法院判下来,他们多半也会赖着不走。
而基层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的时候,也会遇到各种棘手的麻烦。
即便真的执行下来了,说不定对方后续还会找上门来各种闹,足以让你的生活变得鸡犬不宁。
所以啊,这事儿即便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解决的。
摆在面前的主要有两个问题。
一个是执行难,另一个则是执行之后还可能会面临无穷无尽的的麻烦。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你真碰上这种死不要脸的老赖,一般人还确实没啥好办法。
姜白深吸一口气,沉声道:“罗大状,你一定有办法的,对吧?”
“还是那句话,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罗大状双眼微眯,澹澹的说道:“你没觉得这家人的行为似曾相识么?”
“对方赖在房子里不走,肯定是没地方住了,咱啊,就发发善心,帮他们解决一下这个住房问题嘛。”
姜白顿时会意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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