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本桉中,方宇未使用凶器,未纠集他人,未持续追击,仅仅是为了保护父亲,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在制止了郝强的行为之后也没有继续攻击对方,自然不是互殴。
第六,防止将滥用防卫权的行为认定为防卫行为。
对于显着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在可以辨识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进行制止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不法侵害系因行为人的重大过错引发,行为人在可以使用其他手段避免侵害的情况下,仍故意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还击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比如对方只是扇你耳光,你却拔刀便砍,虽然你反击的起因、时间、对象等条件都符合正当防卫,但具体的反击方式,明显超过某个度,不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而本桉中,郝强的行为足以让方健出现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对于这种情况,理论上来讲,在场任何一个人,都拥有无限自卫权!
这么说吧,在当时那样的危急关头,哪怕方宇同样抓起一把刀抹了郝强的脖子,那都是典型的正当防卫!
他只是撞飞对方,自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判断。
“不是,怎么会这样,我不服!我儿子才十六岁,他才是受害者!”
虽然赵行解释得很清楚了,但吴莉莉依旧是一副“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的样子。
赵行也失去了耐心,沉声道:“你儿子十六还是六十,都不影响正当防卫的判定!”
“除此之外,方健针对他受到的故意伤害已经向所里报桉,你儿子郝强是犯罪嫌疑人!”
“按理来说,他这种情况应该撤销取保候审,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考虑到他受了伤,可以暂时在医院接受救治,但需要在我们警方的监控之下。”
郝强的行为,可以是故意伤害,也可以是杀人未遂。
如果同样导致被害人轻伤的结果,前者是三年以下,后者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很明显,杀人未遂比故意伤害更刑。
但同样的,杀人未遂的判定也更严格。
你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意图是取人性命去,结果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得逞,这才叫杀人未遂。
如果郝强那一刀不是奔着方健的肚子,而是捅他的心脏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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