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尾巴狐一族,就在富饶的平原部落。
得知司瑾他们这次出远门的目的,是想将大尾巴狐一族拐骗过来,简喵喵沉默了。
感觉没戏的样子,除非无力逼迫。
司瑾他们还真打算武力逼迫,四人加两只毛茸茸一只小蘑菇仔坐在车里看着下方的大尾巴狐一族犯愁。
于团长搓了把脸,叹气,“太富裕了,我感觉说不动这一族搬迁到坎山部落去。”
爵墨城拧起了眉头,“而且,这个种族很聪明,当别的部落还过着和茹毛饮血差不多的原始生活时,大尾巴狐一族已经搞出了陶罐陶碗这些。”
“论聪明才智和创新力,怪不得黑土说大尾巴狐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种族,让我们来找他们。”
秦殊想了想,“要不我们再走和黑山部落一样的路子?”
蓝宝震惊了,“又装神弄鬼做神棍行那诱骗之事?”
“你就没靠谱过。”
空空吐槽秦殊,“我说傻大个,你能不能动动脑子,黑山部落没脑子,所以容易上当受骗,你看看下面的大尾巴狐,他们像是没脑子的样子吗?”
秦殊悻悻摇头,“不像。”
可以说任何坎山部落和黑山部落的人没脑子,唯独不能说大尾巴狐一族的人没脑子。
没脑子做不出陶罐,做不出青铜器,更不可能利用麻做衣服。
没错,大尾巴狐一族,人人都穿着麻衣。
不是兽皮,是上下两件套的粗布麻衣。
小崽子也没光屁股,同样穿着缩小版的粗布麻衣,屁股后面一根超级大毛毛还蓬松到了极点的大尾巴惬意的晃啊晃,晃的他都想上手撸一把。
这么大的尾巴,还毛茸茸的,摸起来的手感一定很爽。
秦殊思绪跑偏了,司瑾的没有,他左思右想后,提议道,“要不我们把大祭司和族长抓了,用武力逼迫他们?”
“打架搞事啊。”
爵墨城他们还没来得及说话,小蘑菇仔就跳了起来,眼睛亮晶晶兴奋道,“好啊好啊,我最喜欢搞事打架了。”
“你一边去。”
蓝宝一爪子将小蘑菇仔摁倒在椅子上,不顾他的挣扎和骂骂咧咧嘲讽道,“就你这牙签似的小胳膊小腿还搞事打架,别人一脚就能踩死你信不信。”
“放屁,我是祖神,我可以变大的,我也踩不死。”
“确实,除了祖神没人能把你踩死。”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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