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间,把自己的战盔擦得鲜亮,然后又花了两个钟头,又把它们一丝不苟的穿在自己的身上,就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体面的战士,然后得到父亲哪怕一个眼神的夸赞呢?
爱德华不禁失望的想到,也许自己的父亲永远都不会以自己为傲吧。无论自己付出再大的努力,都总是赶不上自己的父亲,那些族中的长辈看不过,有的时候替自己说上两句好话,父亲也只当那些人是为了讨好他做的故意的谄媚罢了。
然而,当梭洛的手落在爱德华肩头的时候,爱德华还是没由来的心头一热,好像是喝了一杯烈酒一般的浑身舒坦。他再次在心中默默发誓,无论这次父亲是给自己什么样的任务,自己都要奋力做到最好。
看着这个怎么看都不成器的儿子,梭洛深深的皱起了自己的眉头,然后若有所悟的说到:“爱德华,我们这次的战士很多,如果只是在战士的身上带上口粮就太重了,这样,等我们出征之后,你再从部落里面统筹一部分人出来,专门给我们输送补给,你看怎么样?”
爱德华想要出口反驳,但是话到嘴边就变成了:“是的,父亲。”父亲这样做,一定是有自己的打算吧,爱德华在心里默默想到。父亲总是说,行军打仗,补给和士气是第一位的,也许自己的工作同样重要也说不定呢。
看着弟弟懦弱的样子,扬·坎贝尔甚至都不愿意跟这个废物多呆哪怕是一秒,作为部落的先锋,她有权利优先挑选两百名精锐的士兵,来完成为大军开路,收集敌情和洗劫目标周围的村庄和抓捕一些奴隶的责任。
她一贯继承了父亲优秀的军事才能,即使是一个女人,她也同样有了披甲领兵的权利。这项光荣的权力是她从一个男人手里赢过来的,她先是跟那个跟猪一样蠢的部落将军打赌,自己能两下就把他放倒在地上,那个男人哈哈大笑,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并且扬言如果她真的能做到的话,只要他有的东西,任其索求。
当天晚上,这个部落将军跟往常一样喝的烂醉如泥,在黑暗中摇摇晃晃走向自己的帐篷的时候,扬只用了一下,就把这个将军放倒在了地上,并且用匕首顶住他的脖子,贴着他惨白如死猪皮一样的脸,向他要了一个周的部队指挥权,但是却只用了一天,或者说是一个晚上。因为在得到兵权的当天的夜里就赢得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胜仗——她带着这几十个士兵在夜间突袭了部落的死敌。等到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扬带着满载的战利品和一个酋长的脑袋回到了部落,而她的父亲则当着所有人的面将象征权力的头盔戴在了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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