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灵活,而且生便是一副罕见的好面孔,叫男人记恨,叫女人爱慕,年纪轻轻便已经成为了三个儿子的父亲。
而他们的领袖,在曾经部落的辉煌时期,就已经是一名能独挡一面的军事领袖,年轻时代也曾经是一个不可当的战士,况且还亲手杀过不少人,从格斗的技巧来看自然是更胜一筹。
部落本身的面积并不大,首领的营帐其实距离养猪的猪圈也不过几步远,几个刚刚被揍的七荤八素的王宫卫士,还正在谩骂韦根饶昏庸无能,便之间看到了这么一副西洋景,顿时身上是伤都觉得轻了几分,从猪圈中颤巍巍的爬了起来,破口大骂起来。
“一群猪都不如的蠢货!”
“老子真是蒙了心才会帮一群只会窝里斗的蠢货。”
“对,伙子,狠狠地揍那个蠢才,就算打不过也要打醒他,别怕他,像他那种废物,你一只手就能打三四个!”
“还不快去打那个年轻人,你竟然叫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子都敢挑战你,可见你也真是蠢到了家。”
他们放肆的口嗨着,就连周围的士兵们已经投来不耐的眼神,他们也毫不在乎。
反正无论这两个人决斗的结果如何,他们为什么要决斗,估计都跟他们的死活没什么关系,还不如就在死前口嗨个爽快,这样才没算白跑这么一趟。
再者,这些韦根饶战士也叫他们有些害怕,好像只有大声的谩骂他们一顿,才能进叫人心里多少有些安慰福
两个具是浑身肌肉的汉子气势汹汹的走到了一片空地上,他们先是不约而同的用蔑视的眼神扫了一眼那些跟猪猡一般的大普鲁斯人,然后才将视线汇聚回到彼茨身上。
他们在空地上安安静静的相持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年轻人顶不住压力先出了手。
按照维根部落传统的勇士之间决斗的规则,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他们都是赤手空拳将自己的对手打服的。
但现在,曾经传承过决斗文化的长老们已经用远的离开了世界,具有决斗精神的那群人也早已经死在了沙场上,先辈们的血已经流干了,只留下后世这些生在血泊中滋生的蛆虫。
对于它们来,哪怕只是多吃一口那些可口的血肉,他们都可以毫不犹豫的抛弃那些原有的规则,弃之如敝履。
尽管青年是个优秀的战士,但他还没能攒下一笔够买剑的钱,因此他手上持有的武器仅仅是一根被从中间截断过的长矛,权当一根近战厮杀用的短矛用。
他紧紧的握着这跟凶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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