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们带着头盔,虽见不到他们的面部,却从他们胯下一步三窜的战马中能感受到他们愉悦的心情。
如果说帝国在海城堡的首胜中,还有不少应当属于南方军团的荣誉,那么此次的韦根部落的攻伐战争中,这便是属于帝国骑士团的独秀了。
斯沃德骑士精心主导了这次战争的全面规划,从轻步兵对其的第一轮消耗,到配盾步兵对其的牵制,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为了对韦根人造成多大的杀伤,而只是尝试着为帝国的骑士提供一个绝佳的机会。
韦根人的部落中足有三千多的人口,而其中算得上是有战斗力的战士差不多有超过一千人,一千人拒城而守,强攻所造成的巨大伤亡,是谁都无法接受的,更何况韦根人在面临“族灭”的情况下,更还能动员起来一支由较为强壮些的妇孺所组成的战士部队?
“不得不说,蛮子就是蛮子。一下就上了您的当。”
一位来自阿巴斯奇亚王国的伯爵谄媚似的说道。在方才的战争中,他同样被编入了五百人的重骑兵队伍之中,只不过是因为他特殊的身份,斯沃德骑士给了他一个相对靠后些的位置。
“我真是没想到,他们是这样的不堪一击。”
斯沃德骑士则是一把扯下头盔,颇为自负的说道:
“那是必然的,伯爵大人,没人能挡住帝国骑士团兄弟的进攻。”
在方才的战争中,他命令了一些贵族骑手们从部落的另外一扇门中冲将过去,而自己则在骑士团中亲自率领了大军。
并且手刃了数名韦根士兵的头颅,他非但是军队的领袖,本身有更是骑士团的大团长,势必要冲锋在第一线。
伯爵本想夸赞一番自己的方才在战场上是多么的勇猛,以至于他也用武器刺死了好几名韦根部落的战士,但眼见的斯沃德骑士如此牟定的口吻,却是自讨了个没趣,应付了几句话,便又找上了自己同行的几个男爵。
他们方才在战争中虽然也赢得了上战场的机会,但不过是在外围压阵罢了,伯爵自然在他们身上,更能找到许多的优越感。
待到骑士们陆陆续续的摘下自己的头盔,并下马换上常服之时,步兵也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扫荡干净了韦根人部落中所残存的那几名负隅顽抗的士兵。
当然,那些士兵早已经被吓破了胆子,与其说是还在抵抗,倒不如说是忘记如何投降才来的更为贴切。
抱着种种私心,这些走向前线的士兵们最终没能留下他们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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