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任命这名单上的任何一位,作为帝国新任的步兵长官,估计帝国的军营中立刻就得开始暴动。
在任命长官这方面,他自认为还是一个相当保守的人。
因此,他保举了一名来自南方的伯爵,他的有一块非常富饶的领地,而且他能将其打理的井井有条。
“既然他能管好庄稼,那他就一定能管好步兵!”
斯沃德如是跟几位帝国的将军们说到。
他手下的这些将军们宁可带一百名骑兵,也不愿意去担当一个步兵的领袖,而在这一点上,斯沃德骑士和他们的观点上保持了一致。
在他的眼中,除去农诺亲自率领的南方军团还算是有战斗力的步兵之外,其余的那些人也不过就是给他的骑士们创造时机的炮灰罢了。
尽管在他超过八千人的大军之中,这些被投入到第一线的仍旧“炮灰”有七千人之众。
从阿巴斯奇亚帝国的体量上来讲,动员一只连带着农夫超过两万人的军队,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的比例罢了。
一个人口达到数百万的国家,却只是动员了两三万人去征讨野蛮人的部落,某个东方国家的人如果能看到这么一幕,是要嘲笑他们的。
但如果从军制历史的角度上来说,这却是一只迪莉斯汀大陆历史上都未曾有过的大军。
即使是具有相对完备的军队体系,对于一个没有艳艳之才的统帅来说,仍然是一个极大的军事灾难。
在事实上,就连斯沃德骑士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虽然他自己一只是明面上的统帅,但整合和管理军队的任务,却一直是交给农诺来做的。
从这一点上来看,他可能更擅长作为一个“将军”,能制定一定的作战方案,并且率领军队取得胜利,但是一旦这个任务的复杂程度超过他本身所能承载的最大量之后,他便不得不将一部分的军权交给别人,来缓解他行军的压力。
七日的时光中,斯沃德骑士虽然在整军上建树不深,但在派出骑士去骚扰韦根人这一点上建树不浅。
因此,士兵和骑士们在私下中更是给他冠上了“人屠”的名号。
不过对于这一点来说,斯沃德骑士倒是毫不在乎。
就正如同他最本质上的职务一样,他是皇帝亲卫骑士团(彩虹骑士团)的大团长,作为皇帝陛下最锋利的一把剑,来为他斩断所有的敌人,才是他最应当,也最本分的工作。
至于别的什么东西,他既顾不上,更顾不得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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