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正浓,星空安详,马厩里的马儿正在吃草,发出窸窣的声响,忽然间,陆谦玉听到了一阵脚步声,十分微弱,可逃不过他的耳朵,这脚步在门口徘徊了两圈,接着就消失了,随后,陆谦玉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墙外跳了进来,因为马厩里的马发出了一声怪叫,陆谦玉立即起身,穿上了大褂,这段时日,陆谦玉为了防范敌人,早就学会了穿衣服睡觉,舒服不舒服的感觉不出来,总之他晚上是睡不好,穿着衣服,不穿衣服都是一个人样,他抄起了床边的孤寒,来到了门口,把门轻轻卸开了一条罅隙,接着月色看向门外,天井之中,一片安静,马儿又恢复了吃草的声音,其余的门窗关闭严实,不见一个人,陆谦玉还以为是同伴中的某一个人起夜,可这样看来,不是他们,正在这时,陆谦玉的视野里,出现了一个矮小的身影,若是以马来比较,这个人的身高,刚刚到马肚子,是个侏儒,可他短小精悍,穿着一身夜行衣,沿着墙壁走动,那是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处于一片阴影之中,若是不加以仔细看,根本看不迟来,居然还有人一个人,正是因为这个人一不小心,踩到了一截树枝上,才引起了陆谦玉的警觉。
这个人,蹑手蹑脚,轻功不错,落足无声,但在陆谦玉的耳朵里,他的声音已经足够吵醒他一百次了,此时此刻,这个人,正往最右边的一个房间走去,那里住着宁儿,她可能还不知道,有人会这么大胆,陆谦玉不怀疑这个人除了窃贼的身份之外,还有什么身份,他定然是惯犯,对这里如此的轻车熟路,他也不怀疑这个人跟客店有什么关系,陆谦玉见过客店的老板,一个黑瘦黑瘦的老头子,儿子就是小儿,两个人十分的朴实,不见得会干出这种勾当来,所以说,这个人就是一个窃贼。
陆谦玉见他逼近了宁儿的房间,站在了门口,从口袋里拿出了江湖人惯用的迷香之类的东西,他推开门,立即窜了出去,那人反应过来,手中的家伙事掉在地上,顾不得拾取,掉头就走,但是在陆谦玉的轻功之下,能有几个人可以全身而退的逃走,既然是一个窃贼,陆谦玉不想搞得那么兴师动众,将其他人也唤醒了,所以他没有吭声,伸手往这个人得肩头抓下,这人请工作是不错,他往墙根下走,眼见对方轻功好,动作快,像是一只老鼠似的,他脚下瞪着墙壁,轻轻一纵,便跳到了墙上,陆谦玉旱地拔葱,跟着上墙,手是擒拿的招数,这个人缩了一下肩膀,笑道:“嘿,汉子,好功夫,没想到我居然碰到了厉害角色,今日算我倒霉,后会有期。”短小的汉子,轻松避过,跳下了墙去,来道路上,接着就是飞奔,陆谦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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