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
帅呆了。
现场观众先是一静,随即变得嘈杂。
不少人站起身来,尖叫,呐喊。
“酷!”
“这出场方式很独特!”
“这画面太帅了!”
其他歌手此时也露出惊讶之色。
以往,歌手的出场方式就是从后台走上前。
张盛这次的出场方式变动,显然是提前跟导演组进行了沟通。
不得不说,这出场方式效果很惊人。
“they told him don't you ever e around here”
“他们对他说:你还敢在这出现”
就在这时,张盛开口了。
一首英文歌,还是一首新歌。
对!
其实在前奏响起的时候,很多人都已经猜到这是一首新歌。
只是还不确定是英文歌,还是华语歌而已。
张盛参加过华国《歌手》,而他每期都是唱新歌。
这事儿,关注张盛的北美歌迷都知晓。
没想到他到了北美《歌手》舞台,竟然还是如此。
每期都是新歌。
而且这首歌的质量不低。
不!
不是不低,而是很高。
迈克杰克逊的《beat it》怎么可能差。
这首非迪斯科风格的硬式摇滚风格的拍舞曲,可是火遍全球。
舞台上。
鼓声和电吉他的声音加强,张盛把帽子抵好,左手拿起麦克风,歌声传了出来,开口就把出场动作感觉给保持住了,迈开步伐,右手打着响指
打着响指的右手明明也很随意,却又感觉极其符合旋律的节奏。
歌手们在听到张盛开嗓以及看到他走出来的这一幕坐不住了,在休息室里面纷纷站了起来,甚至还有人捂着嘴巴惊呼,脸上满是震惊的神色。
开头的几句难度很高吗?
不高。
出场式的动作以及走出来打的响指迈的步伐难吗?
不难。
既然不难,为何人人震惊?
因为只有他把这些东西都展现出来,大家才知道一点都不难。
但是,这种天才般的想法从来没有能够把它具现出来。
而且,换个人来做张盛的这些动作,或许观众只会觉得滑稽,根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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