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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国安虽然懦弱,还是敏感。
他赠与她一支他甚是宝贵的蝶恋花簪子。
便就哄好了她。
同意了接柳氏过来。
一日还好,两日也罢,三日四日五六日。
一月半载,见着自己眼中的完美情人一步步变成一个与其他女人有夫妻之名,也相敬如宾的男人。
还带了个小小的孩子。
叫人作呕。
叫人破灭。
她最看不惯的是明明自己做出来了欺压恶意的模样,却还是会用清澈的眼神看着自己的那个女人。
叫人厌恶。
这几乎是在否定她为了这份欢喜所做出来的一切变化。
为了这份欢喜失了清白,变得龌龊,变得恶毒,不再单纯,违背礼数,违背家族。
只是为了留在他身边。
可是凭什么,这个一无所有的女子就这样,一无所有的平民,就这样,轻而易举拥有了她想要的一切。
她还能眼神如此干净。
叫人讨厌的干净。
反正都已经走了那么多步,怕是该有的罪孽都有了,该遭的罪都遭了。
那就连这干净全都毁掉吧。
陆明珠的一不做二不休,是一辈子的一不做二不休。
人生八苦,生老病死,忧悲恼、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尝过了一半。还是信蝶恋花的话。
墨莺歌不知道陆明珠多少故事,也不感兴趣。
不过看看也知道现在这个局势,白府内看着是白国安掌权,实际上估计得了不少陆家的资助。
那也是当然,陆家可是个大家族了,要钱有钱要势力有势力。
而陆明珠是当初陆家唯一一个千金。
白国安当初别说是什么达官显贵了,还只是一个才刚刚上任的探花郎。
拿状元和陆明珠配怕是也担待得起的。
会出些个白洛水告诉的那些上一辈儿的事儿,也只可能是陆明珠一厢情愿,带着陆家不得不情愿了。
说不定换成说书人来讲就是什么动人的故事。
可是很明显自很早之前这个故事就已经变了质。
家不成家,倒是像个牢笼。
把白国安这懦弱无能却就知道耍些小聪明或者耍耍脾气的驴,与陆明珠这张牙舞爪几乎是见人就要扑上来的狼,加上就知道乱叫的白凝紫这小狗崽,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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