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吧?”
“哦,小齐兄弟也知道关于明妃的事情?”谢承天转过头看向齐双,眼神中笑意盈盈,看着对他很是欣赏。
齐双腼腆地点了点头:“嗯,这位明妃挺出名的,毕竟不是本国人嘛,又生得美艳绝伦,与我天兴子民的容貌大有不同,所以关于她的很多事情在民间也多有人传说。”
“据齐某所知,这位明妃乃是西共公国国君膝下的二公主,当初西共与我国建立远洋贸易,关系一向十分亲厚。后来西共公国与山地蛮族开战,急需大量军用物资支援,就想用和亲的方式与我朝建立更加牢固的邦交关系,从而获得大量的军事支援。而那时候西共公国选出来的最佳和亲人选,似乎就是这位二公主吧?”
谢承天点了点头:“不错,只不过当时的明妃娘娘心气孤高,不肯远嫁,更不肯与外种男子成婚。听说当时还闹得鸡飞狗跳的,只是后来不知怎么的,突然就答应和亲了。”
谢炎懊恼道:“嗨,别提了!还不是当年我脑子一抽抽,就撺掇了你夏叔叔负责运送那一批军用物资去西共,结果被人家公主一眼就给看上了,这才招回来这么见祸事嘛…”
“哦~原来如此!”谢承元和谢承胥小哥儿俩异口同声地感叹一句,不得不说,夏叔叔年轻时还真是有魄力。要知道在如今这个时代,远洋航行一直都被认为是危险系数最高的一种出行方式。虽然西共公国与天兴的距离相隔何止千万里,除了航海以外再无其他可以互通的方式。但当时便已是太子的夏叔叔不顾自身安危毅然出海,一方面是受了自家老爹的撺掇,更重要的,谢承元认为还是夏叔叔自己看到了这一趟出行所能带回来的好处。毕竟两国的邦交一直十分稳固,若是此番由代表下一任国军的太子殿下亲自前往的话,既能让西共公国的国君感受到来自友邦的善意与支持,也能让先帝看到这个儿子身上的坚韧与勇气,那他的太子之位,是不是也就坐得更牢固了呢?
事实证明,夏叔叔的选择还是非常正确的。当初他历尽千辛万苦一路向西,在茫茫大海上颠簸了足足两个多月将近三个月才堪堪抵达西共半岛,不光以英武的形象和卓绝的军事眼光迅速帮西共解决了战事,还顺带手提升了整个东方男性群体在西方女性们眼中的伟大形象。
而这一结果最直接的表现方式,便是当初死活不同意作为和亲公主远嫁的明妃一门心思地要嫁给他夏叔叔为妻。可惜当时的夏叔叔已经迎娶了正经八百的太子妃,两口子的感情很是融洽,当时也并没有要纳妾的意思,便婉言拒绝了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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