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并不多,倒给了马少腾说话的机会。
烈女怕缠郎,开始王思懿对马少腾还颇有些反感,如今却也适应了马少腾的存在,交往也自然起来。
说来,王思懿只当马少腾是自己的追求者之一,倒也没其他想法。
马少腾对王思懿一见惊为天人,颇有一见钟情之感,却也知道短短几日,就能俘获芳心无疑是痴心妄想,便放下心中妄念,以同龄人平常心与王思懿交往,相互之间倒也融洽。
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以为王思懿说的五千五百六十三两七钱二分一文的药费不过是玩笑。
试想,那个医馆随便舍得、拿得出如此贵重一副药,救助一个陌生人?尽管这病人颇得人好感、同情。
可见济仁堂并靠救治病人为生,必定还有其他赚钱手段,如果靠治病为生,那一副药就能让济仁堂破产了。
胡友德是个粗人,马少腾眼里只有美人,雷少轩是个敏感的人,心里有些疑惑,身为病人,却不好质疑。
“姐姐,你身上是锦衣罗袄,下面要是配上淡蓝浅色,上下会更加和谐,简直是仙人下凡。”雷少轩装模做样点评道。
王思懿瞪了雷少轩一眼,气急:“你是说我不会穿衣?”
雷少轩毫不退让,不客气道:“嗯!肯定没有我妈妈会穿。”
短短一、两天,雷少轩已经姐姐长姐姐短,毫不客气把王思懿当姐姐,说话也颇为随意。
雷少轩出身大户,耳濡目染,对穿着搭配,简直与生俱来。而王思懿自幼长于医馆,哪里会将心思放在穿着上?就算想穿得好看点,也没有人教她,说到底,家教使然。
“我不是你妈。”王思懿气鼓鼓道。
“可你是我姐。”雷少轩面不改色道,“你生如仙女,再打扮就能气死仙女。”
“油腔滑调,油嘴滑舌,胡说八道。”王思懿心甜嘴软。
换来一身浅蓝,果然上下浑然一体。
“头发玉钗最好换成翠绿短钗。衣服要是繁华,那么头饰就要多样,否则头轻脚重。反之,如果素衣简裙,那么头饰就要素白简单,否则就是头重脚轻,也是不好。”
王思懿白了雷少轩一眼,道:“就你是大头鬼,嘴巴长。”
换来玉钗出来,果然又是一变。
“果然好看。衣服衬得皮肤白如月光,嫩如软玉……”雷少轩道。
“高挑动人,婀娜多姿,淡香沁人,果然国色天香。”马少腾插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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