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会受陆凌风的约束。
吕良看了一眼那有模有样的金钱契约,朝陆凌风说道:“老板,咱们之间就没有必要签这些了吧,毕竟咱们之间的勾当又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吕良之前还真没见过异人之间还要签合同的。
就算不履行合同又能怎样,难道要拿着合同到工商局去告发吗?
陆凌风却是摇了摇头表示合同一定要签,毕竟他这里可是合法的单位。
吕良见自己实在是拗不过陆凌风,直接拿起合同端详起来其中内容。
不过吕良的脸越看越黑,这根本就不是劳务聘用合同,完完全全就是卖身契啊!
他感觉要是把这合同上的离谱要求搬到法庭之上,估计法官都得痛斥这合同毫无人性,要求立马作废。
这合同内的大大小小条条框框倒是详实,千篇一律归纳的一句话就是:
吕良以后一定要为陆凌风惟命是从、马首是瞻、当牛做马,结草衔环。
要不是此时寄人篱下,吕良真想把那一纸合同直接拍到陆凌风脸上。
可惜实力不如人,吕良只好弱弱的反抗道:“老板,咱们这个合同内容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了?”
陆凌风目光灼灼的盯着吕良,“我觉得挺合适的啊,符合我们的企业文化。”
吕良只好在心中骂了一句,陆凌风是陆扒皮,反正他也不打算履行合同上的内容,他也懒得再与陆凌风争执。
要是把陆凌风逼急眼了,揍他一顿可就得不偿失了。
强压着心中吐槽的心情,吕良看完了合同的内容,最后看到服务期限时,吕良不干了。
他拿着合同,指着上面的服务期限问道:“咱们不是说好了,你把消息告诉我,我给你打三年工吗?怎么这上面的服务期限是10年?”
这不是赤裸裸的趁火打劫吗?
陆凌风努了努嘴,“你放心,我们伊人事务所的信誉是童叟无欺的,说三年就是三年。”
“但是没有办法啊,毕竟你久久不来报道,还要劳烦我老人家亲自出山去把你抓过来,这一趟的劳务费总该你出吧,我也不多要你的,直接把你的服务期限凑整10年就好了。”
吕良真的想直接开喷了,合着你出去转个两三天就顶得上他吕良打七年工啊?
不过陆凌风继续说道:“当然了,你要是不想付劳务费的话也可以,我从来不勉强员工。”
吕良听到这还以为陆凌风良心发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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