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混混们,都在庄园里,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跟在高蟹的身边,努力补文化课,学各种知识,给他当个实验室助手,已经绰绰有余,有时候,甚至可以独当一面了。
可是,这些人里面,也有冥顽不灵的。
大仔,就是其中一个。
他是铁了心要混出来一番名堂的。
这个“混”,真的是字面的意思,混。
最早,他加入了州内的一个走私集团,然后被蟹哥带着犬龙人们,直接一锅端了。
大仔投奔了别人,然后又被蟹哥一窝端。
大仔不信邪,远走他乡,到了扶桑,加入了扶桑的暴力团。
再然后,高蟹又堵上了门去,继续一锅端。
再然后,大仔含着泪,再次远渡重洋,这次他来到了坚果州,在坚果州的黑暗角落里,成了一名帮派的底层人员。
直到现在,大仔都记得自己泪洒重洋,那心酸和悲哀。
为什么,为什么想要混个出人头地,那么难!
到了坚果州之后,大仔觉得……
高蟹这下子该找不到自己了,只是,在坚果州,大仔也混的并不如人意。
这年头,华人帮派已经越来越少了,以华人的聪明才智,干什么不比混黑帮强?混得不好就回去州内呗,咋不能把小日子过的舒舒服服的,为啥要去枪林弹雨?
其他的那些帮派,如果不是黑鬼,就是墨绿州的,要不然就是一群不知道那个犄角旮旯的小州的帮派。
一个个都是在坚果州混不下去,连家都没得回的地方。
在这种地方,大仔一个华人面孔,真的是备受排挤。
就在大仔快要受不了的时候。
灾厄降临。
接下来是一段苦不堪言的岁月。
不过,大仔却从中看到了机会。
之前的十多年,他忍辱负重,卧薪尝胆,苦练技能,艰辛地积攒了大量的经验,终于在这种群龙无首,山中无老虎的情况下,拉起来了一支队伍,在这条街上,称了霸王。
爽!
真爽!
果然这个世界,只会青睐有准备的人!
现在,大仔的小日子,比在地球的时候,可是过得滋润多了。
这座巨大到人类都难以想象的工厂,有太多黑暗的角落,大仔觉得,只有自己这种人,才能在黑暗中活下去,而且获得特别好。
好不容易能够作威作福了,大仔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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