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
可惜,直到他身骨苍老,双眼昏花,他都没有找到能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并且,在他最失志的人生末尾,他还遇到了一名嚣张狂妄的美丽少年。
那个少年拥有一双浅紫色的眼眸,目光里透着冰冷的威压。
他自称是该娅的未婚夫,在该娅前往后唐以前就已经订下婚契了。
少年还说,别看他模样俊俏,但是已经几百岁了。
他十分鄙视人类只有几十年的短暂寿命,索性将李慕白狠狠地骂了一顿。
少年发泄出来心中恶气后,心情顿时好了许多。
在他看来,人类真的不应该和血族人牵扯到一起去。
除了寿命上的不同,很多民生习惯都不同。
比如,血族人崇尚一夫一妻,可是人类却喜欢三妻四妾,贪婪且不知足。
血族人喝惯了新鲜的血液,把它当成是世界里最美味、最滋补的补品。
但是,人类却从来都不会喝血,在吃食上根本没有交集。
那时,少年本已经走出很远了。
可他一想起李慕白竟然想抢自己的未婚妻,就越想越气,忍不住又跑回去骂了李慕白一通。
李慕白身为文人,素来清高,哪里忍受得了这样的侮辱?竟然被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辱骂?
在少年走后,他强忍着心底的悲愤关上房门,却不想一口鲜血洒落长空。
他竟是被活活气得晕死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李慕白睁开眼睛,胸腔里藏了一阵剧痛。
他环视了一圈,发现这是一座农家小院。
院子里建着一间黄泥搭成的小屋子。
小屋前面隔开了一个花园,一个菜园。
花园旁边是秋千架,藤椅。
菜园里种着一些时季小青菜,还有一棵横跨整个庭院的葡萄树。
小屋下有一间地窖,停放着预先储存的蔬菜,散发着清新的菜香。
李慕白料想现在身份,定然住不得如此漂亮的房子。
他赶忙下了床,换好自己的衣服,背着一箱书稿走出屋子,准备用书稿做为寝费。
毕竟,他走到如今田地,已经身无分文了,实在不行的话,他还有一套旧衣服可以换几个钱。
李慕白忐忑不安的走到院子中,寻找房子主人的踪迹。
“你醒了?我还以为你要睡很久,已经三天了。”
院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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