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麻烦你了,等下我给你分肉吃!”高明程走了过去,把堆在地上的菜放进菜篮子里。
张成远抬起头,问道:“打死野猪了?”
“嗯,那边有二三十头,侥幸被我打死一头。”高明程说的还挺谦虚的。
他又把那些萝卜也拔了,到这会儿,萝卜长的也差不多了,只不过一边吃一边拔,会更新鲜点。
把地里这点活忙完了,高明程就准备进山打野猪了。
省的他前脚进山,后脚就有野猪从另外一边下山把他仅剩的菜都给吃掉。
高明程有两把枪,一把是高国兵给的鸟铳,这玩意打不了大型猎物,并且拿着还碍事,还有一把则是从那位马王爷手里得到的微型冲锋枪,这把枪质量很好,用来打大型猎物,那是一点毛病都没有。
但最终高明程没有选择任何一把枪,而是拿起了那把最初打造的标枪,他手拿标枪,腰佩匕首,领着两狗就朝山里而去。
两狗早和野猪对抗过好几次了,但没有主人在,每次都没有讨到好,这回有了主人,两狗的底气很足,誓要给野猪几分颜色看看。
因为野猪下山过几回,在进山的路上,到处能够看到野猪留下的痕迹,有脚印,也有粪便,并且这些粪便还比较新鲜。
高明程循着这些痕迹,朝深山里走去。
而两狗的嗅觉更灵敏,一路在前带路,如果高明程走错了,还会以叫声提醒。
一人两狗的速度都很快,在无人的山中一路狂奔后,终于寻到一群野猪了。
这群野猪数量不多,只有三头,散落在一片林子里,正在用鼻子拱土,咀嚼着地底下的根茎。
根据周围掉落的植物碎渣,高明程辨认出那是一株葛根。
葛根喜欢连片生长,因此这一片林子里都长满了葛根,这群野猪有幸找到这些食物,因此个个都埋头苦吃,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食物上。
高明程并未马上出手,而是藏在暗处观察,他发现这个野猪群虽然数量少,但质量高,三头野猪都长得不错,看上去很健康。
两狗被训练过,即使蠢蠢欲动,但没有高明程的发话,依旧按捺住了。
高明程低声说道:“走!”
对于打野猪,他是有标准的,那就是先从老弱病残开始,这三头野猪显然不符合标准。
且放过它们吧!
他转身就走,两狗不明所以,但还是乖巧的跟上了。
又是一番寻觅,然后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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