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的说,不是不爱吃,是不爱洗!
地皮菜脏的很,洗起来很麻烦的。
而等他能赚钱后,更是懒得进山弄野菜吃。野菜这玩意,你放足够多的调料,倒也能吃个新鲜,但大多数野菜,其实不好吃,不然它们也不会只是野菜,而没有被人们培育成种植的蔬菜了。
此时高明程距离野猪群,有个一百米左右,远远看着野猪们都在低头啃食着食物。
不过别看它们在吃东西,其实也挺警觉的,一旦有风吹草动,它们一溜烟,就能跑到不见影了。
但如果惹怒了它们,它们甚至还会冲你撞过来,并且用嘴巴把你拱翻在地。
高明程拍了拍两狗的狗头,用眼神示意它们留在原地,自己则提着标枪,悄悄地朝野猪群靠近。
他的动作很轻,哪怕是警觉的野猪,也一时之间没有察觉,等距离野猪只有十米远左右,高明程就不再继续前进了。
他站定后,手中的标枪缓缓地举起,一双如鹰般的眼睛,正在野猪群中打量着,寻找着最佳目标。
当他找到目标后,手中的标枪没有迟疑,瞬间脱手而出,尖锐的破空声起,标枪已经疾速朝其中一头野猪的头部刺去。
当野猪们察觉到危险,惊慌四散逃离时,一头正在进食的野猪已经轰然倒地了。
这时,黑虎和精灵也按捺不住,一边狗吠,一边朝这边冲来,发出的动静,令逃走的野猪跑的更快了。
一阵仓促的声响起,待声响散去,野猪群已经不见踪影了。
高明程上前查看自己的猎物,由于标枪直接刺进野猪的头部,因此野猪没怎么挣扎,直接毙命了。
他拔出腰间的杀猪刀,趁着野猪还没有凉透,赶紧放血。
趁着放血的功夫,他才把标枪拔了出来。
枪头染血,令枪刃更添一分寒意。
这次狩猎很快,从出发到现在,也才不到一个小时,主要是后半夜野猪活动频繁,很容易找到野猪的踪迹,且野猪是跑到山脚下找食物吃,因此高明程算是捡了个便宜。
等血流尽后,高明程也没有耽搁,将地上的野猪扛在肩膀上,空着的手则拿着标枪。
“黑虎,精灵,回家去!”
随着他一声吆喝,一人两狗翻越山丘,朝着牛尾岭山脚下的房子走去。
回到家里时,天色都还未亮。
高明程将野猪放在院子里,先去打水洗手,然后把粥给煮上,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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