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新鲜蔬菜。
洗好菜,林爱民已经把肉切成整齐的小方块,连鱼都打上刀花了。
林爸爸满意地拍拍他的肩,说道:「臭小子,现在倒是会做不少活儿了。」
林爱民傻笑道:「都是胜男教的……」
林爸爸看着他那副憨样,真是哭笑不得,支使着他去淘米煮饭,自己把炉子开了大火,准备烧肉。
他们两个还没忙好,林爱华母女也回来了。
原本按林爱华的意思,是要给厉胜男买块手表当见面礼,林妈妈却没同意。
看三儿子的意思,恨不能现在就把婚事给定了,三转一响当然是凑到一起当成彩礼送过去。估计也就是这个把月的事了,现在送手表,到时候彩礼不是缺了一样?
她挑挑选选看了半天,这个也中意,那个也喜欢,最终还是只买了两件羊毛衫。
她倒是想买大衣,买丝巾,买点小姑娘喜欢的漂亮衣服,但林爱华说了,厉胜男就是个假小子,平常根本用不上这些东西,还不如买件内穿的毛衣更实惠。
想起林大嫂的酸话,她又多买了两件,另两个儿媳妇也一人一件。
给三个儿媳妇都买了,总不能少了女儿的。林妈妈钻进商场就出不来了,要不是林爱华催,她恐怕能逛到下午。
林妈妈一回来,就把林爱民赶了出去,让他赶紧去单位接厉胜男,别在家里添乱了。
林爱民既紧张又激动,连自行车都不肯骑,非得跟妹妹拿了车钥匙,要去对象单位显摆一下。
他媳妇大大咧咧地把同事都当兄弟处,他可早就发现了,有几个小子明显不是这么想的。要不是媳妇的拳头太厉害,估计早就被人给追跑了。
从前他开着大车不好去接媳妇,现在有小车了,还不得好好展示一下实力?
林爱民这人看起来憨憨的没什么心眼,实际上可一点都不傻,不然他也没法在运输队混得那么好。走南闯北的大车司机,心眼可比普通小市民多多了。
厉胜男从单位出来,连警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被林爱民拉上了车。
「别换了,就穿这身,精神!」他咧着大嘴,笑得跟个傻子似的,厉胜男也就只好随他了。
所以,林爸林妈第一次见到的三儿媳妇,就是个一身制服,飒爽正气的女公安。这一身正气,掩盖了她所有的不足,把她的优点放大了无数倍,看得老两口眼睛都亮了。
厉胜男还有些别扭,对林爸林妈点点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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