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但不限于漫画
,动画,电视电影等。也就是说,只要陆平凡签了字,收了钱,这部就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木横爱转手卖给谁就卖给谁,爱怎么改编就怎么改编。
不得不说,这样的合同是有点霸道的。但也不是完全不合理,毕竟木横中文网给的转让费还是很客观的,整整八百万元。虽说这些钱只要他更新几个月就能赚到,但这个数字相对于版权转让费来说还是不少了。
而且这个版权只是改编版权,签字以后,他订阅和打赏的收益还是跟原来一样不变的,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这就很划算了。
只是,陆平凡曾经答应过王博,不会让别人乱改《斗破苍穹》的,更不会允许斗气化马这种坑爹的事情发生。
喜欢《斗破苍穹》的不只有王博,还有小桐,还有十中的同学们,还有全国千千万万的读者。就为了这些支持《斗破苍穹》的读者,他都不会如此轻易的把改变版权卖出去的。
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准备把合同还给刘小鱼,并开口拒绝。
可还没等他有动作,刘小鱼就又从背包里掏出了一份合同,塞到了陆平凡手里,偷偷摸摸的对陆平凡说道:“公司本来就给了我两份合同,第一份是完全转让的合同,内容你也看了。公司的意思是尽量让我说服你签下第一份合同,这样公司的收益会很大,我的奖金也会相应的提高…………”
说道这里,她顿了顿,表情愈发的严肃:“但是!这坑爹的公司我太了解了啊,他们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所以第一份合同是绝对不能签的!
你一定要签第二份合同,第二份合同你自己看看,这份合同对你就比较有利了,但麻烦也多,价格不变。”
陆平凡茫然的接过第二份合同,看了一会儿。
第二份合同里的内容就比较好了,虽然都是版权转让,但这份合同里明确的标注了,任何形式的改编最后都要经过陆平凡本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只要陆平凡不同意,改编就不可以进行下去。
但合同里的内容也没有这么简单,陆平凡的实际权力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比如里面有一条限制就是,如果陆平凡不同意改编,那他自己就必须要拿出改编方案才行,并且他准备改编方案的时间是有限制的。如果超过了时限还没能拿出改编方案的话,他就不得再干预改编了。
另外,他的改编方案也要经过改编方的同意才能够被启用。
如果他拿出了方案没通过审核,却还坚持自己的观点的话,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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