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车门打开,然后说:“进去吧,我们先去吃早餐,快速解决,然后出发。”
我说:“今天去哪儿呢?”
他说:“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
我说:“谁啊。”
他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他带着我找了家自助早餐店吃了早餐,然后我们又驱车来到了郊外的一处度假山庄。我仿佛间突然有种跟他仗剑行江湖的感觉,不问来路不问目的地,只需他一声令下,我便直接刀光剑影冲杀过去。这种极度信任和依附的感觉,是我从没有在职场里体会过的。
他突然从车里拿出一件月白色上面有朵朵刺绣的旗袍,他说:“去,洗手间换上,再出来。”
我惊呼了一声:“好美!”
他点点头,他说:“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和你很配,去换吧,看看我的眼光如何。”
我有点迟疑,我说:“可是旗袍很挑人穿的,我穿着能好看吗?”
他皱着眉头说:“什么事情要做了才知道能不能做,快去。”
我见他一副马上要动怒的样子,赶紧乖乖去洗手间换了。当我穿上的那一刻我才发现,这件旗袍居然如此贴身,配上我新修理过的齐耳短发,看上去真的别有一番风韵。一直听说旗袍很挑人穿,所以我从不敢造次。未曾想,这件旗袍穿在我身上,有如此惊人的效果。
我走了出来,炎彬直直地盯着我看,然后大赞道:“很美,舒画,这才配你的名字,如诗如画。”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他再次打量了我一番,然后说:“我们今天要见的人,是有名的权贵人物。你做好准备,一会如果需要你表现的时候,你可要表现好。”
我骇然,我说:“需要我表现什么?”
他重重弹了下我的额头,他说:“等下全场就你一个女人,有些需要女人调和的地方,你就要做好。蠢死了,那么多问题。”
我“喔”了一声,心里却有些微微的紧张,手心渗出微微的汗,因为未知,所以有点心悬,不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
我们在包厢里静静等着,炎彬优雅地表演着茶道,示意我等下如何做这些简单的动作。这些动作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还好我天生的动手能力比较强,稍加练习了几下,看起来就像那么回事了。
我们整整提前了两个小时到达,为的就是让我事先熟悉并适应环境。在不断地练习中,一套简单的程序我基本能够搞定了。炎彬收了手,然后说:“休息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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