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小康应该也有同样的好奇,就问他:“那你没有放火,你怎么知道人就是因为你才烧死的?”
“我也不知道,可是如果我不绑住她,她不会死吧?而且是在那个时间段死掉的。所以我觉得,应该是属于我误杀的吧?”
误杀?意外?!
我不信,我感觉这摆明就是凶杀,因为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线索。
于是我就那个线索问道:“那么你离开的时候,有没有拿走铁丝?”
“没有!就是因为那样,我才觉得她的死,是我造成的。”他说。
我随即站起身来,心想凶手不是他。即便他算是入室打劫,而且还是在那个时间段左右,但是凶手一定另有其人。
凶手不仅纵火杀人,更是在事后,还将作为证据的铁丝从现场拿走。
走在走廊上,我心想:现如今,凶手的身份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我同事到达现场前,他就在现场的;一种是我同事到达现场后,他还在现场的。
而符合这两种可能性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开始报警的人——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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