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带吃个晚饭吧。”
“行。”
凌天也不去见东方倩影了,反正他过来探班也是因为待在酒店里没事做,难得遇到儿时的老朋友,等会还有时间的话,再去看东方倩影吧。
这附近的商铺很多,已经形成了一个商业圈,两人找了一家做江南菜的连锁餐厅,点了几个特色菜。
“明天你有没有空,雷凯请客做东,我们班,就是初中的那个,我们班的班长郑秀音也会去,我们聚一聚啊。”宋文厚说道。
“雷凯也在京城啊。”
雷凯也是凌天初中的同桌,长得也很帅,跟凌天一起被称为他们中学的两大蟋蟀。
事实上,凌天初中只有两个同桌,一个宋文厚是初三的,一个雷凯是初一和初二的,因为初三毕业班重新划重点班,所以分班了。
凌天小时候的朋友不多,也就两三个死党,都是初中的,宋文厚也一样,虽然是邻居,但到了初中才关系好起来。
“对啊,他可发达了,我们班混的最好的几个人之一,现在他可是大富豪。那家伙学计算机的,毕业那年居然拉到了风险投资,自己开了家高科技公司,不仅拿到了京户,还成了CEO。”
宋文厚羡慕道:“哪像我,还在给别人打工,每天看老板的脸色。”
“雷凯那家伙也在,那我也去吧。”正好,演唱会在后天,明天凌天也没事干,事实上,除了参加演唱会和之后的庆功酒会,其他时间他都没事干。
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吃完饭,凌天叫过来服务生买单。
“我来付,这顿算我请客。”
宋文厚抢先站起来,已经拿出钱包在付钱了,因为他对凌天的情况比较熟悉,凌战只是开了个社区的小餐馆,凌家也没那么多的钱,只能算是过的还可以,跟大部分家庭差不多。
当初,凌战是卖了房子,送凌天出国的。
宋文厚几个朋友还羡慕了凌天好一阵子,羡慕凌天有个好老爹,为了他那么拼。
而现在凌天却回国了,先前也特意避开他的问题。
很显然,在国外混的不好,不得不回国。
这种事并不少见,说好听点是海龟,说的不好听点是海带,虽然宋文厚是打工的,但怎么说也是个小主管,年薪到手六七万是有的,他才毕业不久,未来也是前途光明。
读书时的朋友是很难得的,不像工作后,交个朋友都个个带着动机,公司里的那种同事型朋友,更是不敢掏心掏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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