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的产生主要来源于土地兼并而形成的私属,另外东汉末年,人民为躲避战乱,投靠大庄园主,也成为私属。汉唐时期,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良贱之分,如部曲(奴隶的一种)殴伤良民要处死,良民打死自己的部曲,部曲有罪不论、部曲无罪只判徒刑且可以用钱赎免。犯叛逆罪的,全家乃至全族要没为官奴。
截止宋朝以前,长期受雇于人的,其地位低于良民,也是奴隶的一种。宋朝开始,因雇佣关系形成的主仆关系不再视同于良贱关系。但实际上,私属奴隶的现象大量存在,不过在法律上禁绝了私属奴隶、也不允许将良民卖为奴隶。
到了元代,由于蒙古族本身实行奴隶制,所以官奴盛行。清初也对汉人实行奴隶制,至雍正年间才废止奴隶制,清初经济繁荣,康熙皇帝采低税负,像明朝一样卖身为奴者实际上已大幅减少。
中国古代的贱民制度不同于奴隶,乐户、匠户、仵作、牙人、娼妓、甚至宋代的军人在法律上都是贱民,但是他们并不是奴隶。中国虽然没有严格定义下的奴隶制度,但是受到类似奴隶制度而伤害的中国人不在少数。清雍正年间废除贱民制度。
但奴隶制真的消失了才是笑话,即使到了现代,也只不过是转变为更加隐蔽更加委婉的方式,压榨着广大的劳动人民。
说到底也不过是偷换概念,比如:一群普通人和另一群普通人因为某些必要的因素而厮杀,都仅仅是简简单单为了活下去,这样看上起好像没啥好说的,然而偷换一下概念就不同了——其中一方的人可以这样说:“想想你们的家人,父母、妻子(丈夫)、子女……再想想自己,我们不是热衷于杀戮,只是被那高高在上的“命运”操控,才成为挣扎求生的人偶。”
瞧瞧,寥寥几句就把己方的行为推卸的一干二净,我们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很大程度削弱队友们的罪恶感,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消除队友们杀人时的犹豫,也很好的紧密团结这支小队。
毕竟……别人是自私自利地举起屠刀,自己是为了家人不得已自保,多么伟大啊。
实际上呢?简直荒诞至极,你有家人,难道别人就没有吗?难道别人就合该为你们家庭的美满团聚付出生命的代价,什么理论!?什么叫偷换概念,这就叫偷换概念,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还有,这样一个例子,“???说过,劳动人民是光荣的,??也是劳动人民,所以??是光荣的!”
于是,小学时聂某被老师问及将来的志向时,他很自豪地回答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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