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娘,我这样做,是想寻一些时间为你立一块碑,碑的前面刻上我和你的名字,碑的后面刻上我们的故事,我要让所有看到的人都知道,是你救了我,我和你一起在这里生活过。”
说完,又躺下,喃喃地说:“子娘,这件事情若是不做,我死不瞑目。”
晚上,莫守拙做了一个梦,梦里子娘和他躺在宫殿里的大床上,拥抱在一起,融化在一起。
莫守拙一直睡到第二天太阳快要落山时才起床,醒来的时候宫殿的灯已经亮了,灯光迷离,璀璨夺目。
宫殿很漂亮,高大雄伟,富丽堂皇,里面的任何一件物品,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美不胜收。
但莫守拙并不想欣赏它,甚至连看都不想看,更不想留下关于这个地方的一点点的记忆。
因为他只能在这里待一百天,一百天的时间在他的生命岁月中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而一百天的富贵荣华也绝不能抵消几十年的穷困落魄。
记着会让他留恋,而留恋则会让对于死亡和前几十年的生活充满恐惧和痛苦的回忆。
莫守拙内心的情感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他甚至更愿意睡在一个没有屋顶、四处透风的破房子里,他在这里一点儿都找不到归属感。
所以他告诫自己,他不是这里的主人,只不过是一个过客而已。
几十名绝色少女依旧像昨天一样,站在不同的位置准备随时侍候他。
莫守拙伸了个懒腰,看看自己的身上,那些该死的脓疮竟然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他现在全身都充满了力气,身心无比的清爽。
一名少女引他去餐厅就餐,餐厅里摆着一张铺着美丽桌布的大桌子,桌子很长,四四方方,上面放着几十个盘子,盘子里有各种各样的点心、肉类、水果和蔬菜。
莫守拙肯定,他这一辈子加起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多好吃的食物。
莫守拙朝着离他最近的一名少女说:“把外面的乞丐都叫进来,让他们一起吃。”
少女犹豫了一下,说:“主人,这是专门为你准备的。”
莫守拙随手抓起一大块点心,朝着大厅走去。宫殿的大厅里四处躺满了衣着肮脏的乞丐,看来他们一点也没有享受到像他一样的待遇。
唯一不同的是,至少在这一百天里,他们不用再饿肚子,虽然宫殿提供他们的食物,比大臣们喂养家畜的食物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却比树皮、草根甚至是沙土强多了。
“里面有好吃的,你们都进来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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