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原来白衣剑是伙夫,这估计是城防军有史以来,最大、最可笑、最滑稽的笑话了,我看都能载入剑城城志了呢!你们说说,这样毛都没长齐的小子,能挑战所有小队长,实力直逼中队长吗?哈哈哈。”一个中队长装扮的青年,俊逸丰神,面如冠玉,银色披风在风中飘扬,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凌星辰,仰头大笑,前仰后翻,颇为不屑。
“伙夫不去酒楼来城防军干嘛?滚,以为我城防军招不到人吗?”一个虎背熊腰,满脸横肉的大胡子将脚从桌子上取下来,身体前倾,并指如剑,指向凌星辰。
“白衣剑?穿着白衣就是白衣剑,那老子还是银甲战将呢!”一个皮肤白皙,身形消瘦的小队长,不屑开口。
怎么看都有一种病态的感觉,仿佛命不久矣。铠甲在他身上,是特制的宽松版。
“……”
其他太师椅上的队长们,有的不屑,有的嗤之以鼻,有的觉得丢脸,总之,几乎没有一个看好凌星辰的,觉得他不是傻,就是呆!
台下的新兵方阵,乃至围观的老兵,都哈哈大笑起来,就连黎青寒与吴桐槐,也很是无奈,颇为费解。
“呵,狂妄,你的剑莫非是烧火棍?我看你干脆叫白衣伙夫的了,哈哈。”一个剑眉护目的中队长冷笑一声。
他看了一眼台上众人,一指凌星辰后,坐下摇头看向韦晃,问道:“韦晃,你就败给这样的天才?不,伙夫?哈哈……”
“报告队长,烧火棍是张小凡的专利,我平日用剑,此刻用枪。”凌星辰抱拳行礼,不卑不亢。
初来乍到,不想被过多关注,上司问话,不能不答,不然就触了军规,按照自己目前的处境,随便犯点儿小错,肯定不会好过,还会连累便宜表哥,自己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小不忍则乱大谋,于是只能犯傻,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张小凡何许人也?自然是修真流代表萧鼎《诛仙》里的男一了嘛。
“回周队长,当时一时大意。”韦晃抱拳回复,看着站成一杆枪的凌星辰,眼中闪过寒意,同时扫了一眼新兵方阵,与其中几人目光相接。
“没有上级的命令和允许,左顾右盼、小动作者,就是违反军纪,要军法伺候!你们给我牢牢记住,这里是城防军,不是菜市场,你们都是城防军的一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军人的天职。
念在尔等初犯,全体俯卧撑一千个,不服的,要么滚蛋,要么挑战我们任意一位,赢了,就可以不用受罚。”一位中队长看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