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厉害。
不要说和狼锋的烈焰狼腾比了,就是比阙一的火狐术也差了一大截。
想起阙一,狼锋他们从斯波澜离开已经一个月了,一个月的逃跑赶路让狼锋没有时间去想这些,好不容易到了精灵王国,就又要开始打仗了。
狼锋无奈摇了摇头把这些心思抛开,看着眼前的战士们,吼道:
“兽族的勇士们,出了精灵王国,便又是鲜血与厮杀!兽人!注定要在战斗中磨练自己,我们的鲜血,唯有在疆场上才会沸腾,让那些虫子看看我们的厉害!”,
狼锋说到这里,突然声音一沉,注视着每一个人说道:“当然,战斗过后,我希望你们都还活着。”
又突然提高音量,吼道:
“干他娘的!”
虽然只有五十一名战士(萨尔斯小队十人、亚丁小队三十八人、胡括、极、阿青)但是却发出了千军万马的呐喊:
“干!干!干!”
奥达丽斯看着狼锋几句话就嗷嗷叫的兽人们,不禁感叹兽人的士气高昂,
她不止一次看见微尔防线上拼死冲杀的兽人,
说实话,那是精灵族无法拥有的热血,虽然精灵族也不畏惧死亡,但是那杀人中依旧透露的优雅永远比不上兽人族暴力美学的冲天气势。
狼锋又把目光转向了精灵族的部队,奥达丽斯以为他又要用刚才的语气鼓舞精灵族的战士,不禁摇了摇头,那套东西只对兽人有用,要是对精灵说,只会让他们感到粗俗。
“精灵族的勇士们,当我们踏入战场的时候,我们注定离开美丽的精灵王国,
这里的鸟语花香,姹紫嫣红注定将远离我们,
但是,虫族的军队们已经来到了我们的门口,这里一切的美好,注定需要我们去守护,
你们愿意跟着我,去直面最强大的敌人,去守护最脆弱的城墙?
去用手中的弓与腰间的剑,去守护这一切!!!”
精灵族众战士都举起手中武器,没有兽人的嘶吼与沸腾,只有必胜的决心与坚定的决心,声音不大,却依然震撼人心:
“愿用手中弓与剑,护我故土不受战火!”
奥达丽斯听着狼锋的话语眼神变了,这个狼锋很会把握人心,
而且身上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即便是再桀骜不驯的大汉遇到他都会被他的气概折服,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领袖气质吧。
狼锋用饱含情感的眼睛看着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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