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怎么也是他自己的十二岁,不需要模仿别人,而且他在父母眼中一直是传说中的“乖孩子”,听话懂事循规蹈矩,只要他不突然提出把房子炸了就绝不会引起怀疑。
接下来又见到了那个时期的同学好友,和自己关系最密切的自然就是温简兮。
别看他起那么“复古”的名字,实际上他却是中英混血儿,有一头非常漂亮的金发和碧绿的眼睛,他的A国母亲是《诗经》的狂热爱好者,据说他出生时母亲刚好在读《简兮》那一篇,立刻为他取了这个名字。
林默筝既然不害怕自家父母,当然也不担心会在这些同样十二岁的孩子面前露馅,他照常和他们一起吃喝玩乐,两天后收到了初中的分班表格。
之后的几天过得很快,林默筝想到很快就可以见到自家男神,心里自是充满喜悦。对于该怎么展开追求这件事他倒是并没有太多计划,前一世他们是在一次合作项目中相遇的,自己对他“一见钟情”,当天晚上就邀请他共进晚餐,之后也是借着项目的便利和他加深交往,三个月后正式表白,小光没怎么思考就同意了。
而求婚则是在交往的五个月后,同样没有遇到什么阻碍,两人经过三个来月的准备就举行婚礼,后来林默筝每每想到这件事心中就充满自豪,一定是自己魅力太大让小光无法拒绝,还有他们的缘分绝对是八百万年前就注定好了的!
所以这一世的自己应该也不会花费太多时间,随便找个机会和他相识,等到熟悉之后其实也不用太着急告白,毕竟他们现在年纪还小,自己只要好好守在他身边、尽力照顾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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