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多了,自然交流的机会也就多了。
马掰掰拿起一根火腿肠正准备放入嘴边,本来食欲满满,没想到被顾顺顺这么一说,直接没了兴致。
她不爽地看着她,“顾顺顺,你嘴怎么这么欠呢?我胖不胖和你有半毛钱关系?”
顾顺顺耸耸肩,吊儿郎当道:“是没关系,但你顺哥这不是为你好嘛。”
顺哥?马掰掰冷笑,“就你还顺哥,拉倒吧,你看你,大男人还戴耳钉,我真怀疑你性别有问题。”
马掰掰是故意这么说,她当然不会去说,其实顾顺顺戴耳钉超级好看,她爱看的要死。
人要脸,树要皮啊,有些话就是烂在肚子里也不能说。
见马掰掰又拿起那根火腿肠,顾顺顺嘴角邪魅狂狷一翘,“那你现在吃这玩意,我是不是有权利怀疑你侮辱男性?”
“………”
马掰掰的脑子一时没有转过来,她没有反应过来顾顺顺话的意思,等到彻底明白过来的时候,她脸色骤变,接着红成熟透的龙虾。
“顾顺顺,你,你流氓。”
“哈哈哈哈,马掰掰,你脸红什么?你这样会让人误会我欺负你的,可不能让我媳妇知道。”
提起南荞,马掰掰的脸又换了一副表情,这是她目前最头疼的问题,因为她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顾顺顺,而他又喜欢南荞,自己和南荞又是好朋友,这种关系真是乱的不得了。
马掰掰知道自己不应该喜欢上顾顺顺,可对待感情这东西哪来那么多的理智,它根本不受控。
现在她唯一能期盼的就是南荞能和沈暮時在一起,就算不能是他,只要那个男人不是顾顺顺,这个问题都很好解决。
又或者顾顺顺不是真心对南荞,他只是好新鲜?
想到这里,马掰掰脱口而出一句话废话,“顾顺顺,你真的喜欢南荞吗?”
“废话,马掰掰,你是不是老年痴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已经问过我八百次这种问题了。”
顾顺顺五指灵活地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压根就没留意到马掰掰脸上不自然的表情。
“哦~”
八百次有吗?如果有,那么前799次和这第800次问的初衷绝对不同。
“可是你以前那么花心,你确定自己对荞荞是认真的吗?她玩不起感情的。”
听这话,顾顺顺叹了叹气,他绝逼烦别人拿他的花心说事,顾长安是,徐浪也是,现在马掰掰也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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