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身之物,当!金丝大环刀掉在了地上,因为,这把刀的主人已经没有了气力握住它。
在这针落有声的庭院之中,这叮当之声显得清脆悦耳。叶圣的手扼在胡威的脖子上,面对这个比自己高出一头的光头络腮胡大汉,叶圣显得极其苗条小只,只不过,还是叶圣胜了。
叶圣的右手离开了胡威的脖子,红色的手帕稳稳的缠在手腕上,当他最后一根手指离开胡威咽喉上的血洞,胡威伤口处血流如注,但是叶圣的轻功不一般,明明近在身前,却没有沾染上一片血花。
杨贵妃的手帕上是三朵精致栩栩如生的红色玫瑰。玫瑰有鲜艳的花朵,却也有扎人的刺儿。传闻中的杨贵妃是个柔媚如水的女子,没想到,却喜欢红玫瑰这种烈艳奔放的花儿。叶圣踩着地上的尸体进入假山后的墙角,库房就隐藏在这花丛之后。
拴着库房的门锁被叶圣单手捏断,潜入陈金山的这小金库之中,叶圣便看到了堆积成山的银两。一点也不夸张,叶圣身为七尺男儿,面前的这一座金山却还要比他自己还高。叶圣看的眼睛都直了,这得多少银子??还是百万?
白腰带的携带空间有限,不同等级的腰带有着不同的携带空间。存储空间以重量计算,一旦携带重量达标,那么就再也不能携带更多的东西。叶圣此刻只恨自己不是个金腰带的高手,不然,就能把这里全部都搬至一空了!
一堆一堆的白银自然很重,叶圣往腰带里塞了一千两然后便再也塞不下任何东西了。叶圣抬头,却瞧着这座金山只是缺了冰山一角,剩下的银两依然如山屹立在此。这得有多少钱!叶圣羡慕,陈金山不愧是个守财奴,如果他肯破费多请一些守卫,那么他这座金山也不会被自己盗了去。
只可惜,贼不入二回门。过了今晚,叶圣便再也不能对陈金山打主意了,因为,有了防备的陈府想要再次潜入,只会更加危险困难。叶圣脚下生风,身形轻盈的翻墙离开了陈府。这一行得到了一千两白银,甚至还得到了杨贵妃曾用过的贴身手帕,倒也不虚此行。
龙岗南市,是江湖人士和商贩都不愿来此的地方,因为这里是贫民窟,是穷人的地方。这里除了贫穷就只能看到病苦,毫无发财之机,普通人又有谁愿意来呢?
叶圣白色的身影站在屋檐瓦片上很是显眼,睡在街上和衣而睡的乞丐们在听到了叮叮当当的声音之后就被惊醒了。没有人喜欢在睡梦之中被惊醒,若是旁人,早就破口大骂了。只不过,这些乞丐明明被吵醒了心有埋怨,却也不能开口发出任何抱怨,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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