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后续的计划也是要跟一家人商量一下的,所以没有对他们隐瞒,把一家人叫到一起,准备郑重其事,跟他们交代一下。
“爸妈,你们也看到了,我今天带回来的那些东西!”
“这些东西其实是我用来做一种叫皮草的名贵成衣的!”
“不出意外的话以后做这种衣物,将是我们林家的主要发展方向!”
听到林凡的话,林书涵微微皱眉,下意识的询问道。
“小凡,那田螺的生意怎么办?我们不做了吗?”
如今他们每天都能收到至少一千多斤的田螺,卖出去光纯利就有一千多块。
没想到这么赚钱的生意,林凡居然还不打算长久地做,他到底想干什么?
林凡看向大姐,微笑道:“爸妈,大姐,姐夫,你们肯定觉得田螺这生意好做,赚钱轻松。”
“短时间看确实如此,但是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生意,我们能做别人也能做,只终究包不住火,现在没人知道我们在往外售卖田螺。将来有一天一旦消息泄露,会有无数人跟我们一样去其他地方收购田螺,然后卖到零食加工厂。”
“这是没有本钱,一本万利的买卖,临时加工厂那边收的田螺越来越多就会压价,久而久之就没什么利润了,所以这条路注定不能长久。”
“不论是采野蘑菇还是麦田螺都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做这种事太简单了,我们可以做别人也能做,但市场的份额是有限的,一旦竞争的人多了,我们就会被挤出擂台,所以我们要想长久地靠某一样生意赚钱,那就必须做别人做不来的。”
林凡已经尽量解释得比较简单了。
好在一家人虽然都没怎么上过学,是地道的乡下人,但这些日子跟着林凡长了些见识,倒也大概能理解他的意思。
“而我打算做的这种昂贵的皮草,不仅仅要懂得服装的设计,还要懂得营销的套路,制造噱头,把它打造成类似于奢侈品一样的存在,这可不是个人就能做的。”
“只要做成了很难有人替代我们,这才是真正长久的能赚钱的生意!”
其实林凡还有一个理由没有说。
那就是田螺的生意虽然好,但它的上限也很低。
你一天收个一千多斤能赚一千多块,但你一天收一万斤,临时加工厂家未必能吃得下,也就是说干这个生意顶天了,挣个两三千块钱已经是极限了,想做得更大不可能。
可林凡有自己的野心,凭借着上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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