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在他们眼中我只是一口来之不易的食物。
手中火折子的光亮越来越微弱,狼群的包围圈越来越狭小,我背靠大树却不会攀爬,死亡的威胁进一步向我迫近。
想不到一番折腾下来,最后竟要葬身狼腹,可惜却是要被慕容冲怨恨一世,再也没有澄清的机会了。
就在这时,只见一个黑乎乎的毛团突然从天而降,挡在我身前,立定后竟是个身高九尺的硕大人形,但是主观上看他似乎又不太像个人,这是……渔村救下的那个毛怪吗?
正思忖间,这毛怪向前大跨一步,伸展猿臂,一声怒吼,震慑九霄,吓得群狼瑟瑟发抖,纷纷退避,这画面倒像是群狼遇到了狼祖,只消一吼不战而胜。
“竟然是你!”乍然获救,我如何不喜,将那一条毛茸茸的手臂挽住,还不忘摩挲几下,心里暗想与抚摸二哈的触感也是极像的。
毛怪对我这抚摸动物似的接触法并未反感,也没有转身看我,只是问道:“那白面英俊汉子如何没跟着你,放你一个人到这荒山野岭,若是我晚些赶到,你岂不是要遭难了。”
他显然伤势大好,说话声音也清楚分明,中气十足,竟是意外的充满磁性。
“这个你别问了,总之不是他的问题,是我自己要走的。”
“好吧!那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长安。”
“好,我知道路,我送你去。”
他说着将我一把背起,单手就能完全将我扶住,硕大的身体腾空而起,轻巧灵活地在树林间腾挪穿梭,如果再加几声“哟偶”这样的欢呼雀跃声,跟人猿泰山的攀爬跳跃能力也相差无几了。
不知怎的,我对这毛怪非但从来未产生过一丝害怕的情绪,相反对其更有一种依赖感,跟伏在慕容冲背上的感觉不同,慕容冲的身体总是冷冰冰的,性格也总喜怒无常,哪怕是与他玩笑总也要小心翼翼,避开雷点,但这个毛怪虽然形象骇人,身体却暖烘烘的,莫名给人一种敦厚踏实感,简单而无世俗机巧之心,自然也不用花机巧之心去对待,有什么说什么即可。
“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洛仲轩。”
“洛仲轩?”
我在心里盘算这名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一时间想不起来了:“洛仲轩这名字太难记了,我就叫你‘洛洛’好了?”
“嗯。”
难怪说有这么一首歌叫《我很丑但是我很温柔》,丑人果然都性格温柔啊!何况这个洛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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