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夏瞅了身後的四位老哥,说道:「几位都有过歌词的创作经历,那麽请问大家,在以前写歌的经历里,最离谱的灵感来源是什麽?」
这个话题相对刚才,其实比较「亲和」了。
在选人上,柯夏也毫不客气,直接略过了那位网红歌手,点名了关南、小炮和庞瀚。
关南的回答中规中矩,说自己洗澡的时候盯着天花板上的照明灯莫名其妙想出一段副歌。
接下来,小炮作为一个Rapper,确实是有节目效果的。
这哥们说,自己早年创作期间,也就是大学的时候无意看到,同班一个女生将男朋友前脚送的玫瑰後脚就扔进了宿舍楼下的垃圾桶里。
一个还未来得及普及的网络热梗,早早鲜活地在他眼前上演,给了他极大震撼。
藉此契机,他完成了一首《以舔之名》的歌曲。
这首歌,也是他出名的「第一桶金」,令人印象深刻,
而庞瀚的经历就很有意思了一一众所周知,这是一位emo派。
大自然的各种意象,都是他的观察对象,
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大伙儿都觉得这哥们脑回路确实不同,甚有文青「风骨」。
庞翰的具体经历是:
此前他为了完整且近距离体验暴雨来临那一瞬的「宿命感」,特地在某个预报的暴雨天气中,
在东海的某游乐园里来回乘坐了三十几次摩天轮。
当然,他也因为这个体验确实获得了灵感。
听到这般描述後,秦叔当即评价道:「你确实是最离谱的。」
尔後又进行了两个话题的讨论。
一是「你认为一个合格的歌手,是否应该清晰地听出一首歌里的修音痕迹?」
二是经典的「如果不唱歌,你会做什麽职业。」
第一个问题柯夏虽然挺有兴趣,但小炮哥没有点到他。
反倒是梅楚妍和庞翰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些理念上的「矛盾」。
庞翰认为,比起旋律,识别修音痕迹并不是一个歌手的必备技能。
但梅楚妍却觉得,如果无法识别修音痕迹,说明这个歌手的音乐感知很差。
如果要说是一个合格的歌手,就算不要求百分百能识别,一半以上也是该有的。
不过,庞翰显然不是一个喜欢辩论的人。
聊了几句说不开之後,他也默认了梅楚妍的「力争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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