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摊上事了么?”
几个人关心地问道。
李晋打开律师函一看,却得意地笑了。这是以西游记剧组的名义,针对剧组肖像权的问题,给好未来食品的律师函。
“天赐良机啊!”
“感谢律师函!”
“谢谢你们告我!”
“哈哈哈……”
大头和韩雪简直是面面相觑。晋哥,你这表现也太反常了吧!
接到律师函哭还来不及呢,他怎么笑得这么灿烂?
难道是被律师函吓得失心疯了?
“这是咱们公司的一次重大机遇,我马上就要去一次京都!”
“韩雪给我准备火车票!”
“二彪在公司负责保安,大彪跟我去!”
李晋快速地布置着。
“行!”
众人异口同声地说道。尽管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次京都之行对李晋的意义。更不知道,李晋为何这么安排!
好未来一切以李晋安排为主,其他人全力执行就行了!
李晋为何见到律师函这么兴奋呢?
首先是这个时代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并不深,盗用肖像权的损失也无法界定,即使你是刘得华,打了官司也不过赔偿几千块人民币。
所以盗版的一方,即使是打输了,也会笑着去接纳。
李晋决定去一次京都,跟西游记剧组,来一次亲密接触。那可是他童年时代的梦想啊!不,是与西游记剧组签约,正式请他们代言。至于价格,就按这个时代的市场价吧!
当时,小白龙是西游记中片酬最高的演员,李晋看过后来对西游记剧组的采访,当时的片酬观音是57元一集,唐僧是60元,而小白龙却是1500元一集。谁也没想到,小白龙才是这个剧组的王!
以这个时代演员的代言费,简直是低得令人发指。给他们支付点广告费,那还是事么?
当时相比低廉的广告费,这时代演员的号召力,却不知道比后世强了多少倍。
你让这年代的李雪健、六小龄童等老师,与以后的那些小鲜肉分别代言,你说观众会相信谁?答案显而易见!
李晋笑了笑。
这次去京都,他就是要将这些老戏骨一网打尽!
大头去了一次火车站帮李晋买了,第二天上午去京都的火车票。
听说李晋准备去京都,苏小燕准备了大包小包的东西,让魏大彪扛着,看着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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