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十一楼停下电梯的情形。
由于十二层的顶楼是预定自住的,十楼是吉尔伽美什、九楼住着蒂娜,八楼则是租给了卡珊德拉。
为了不让自己被琐事困住,亨利成立一间管理公司。负责二到七楼的招租、租赁,以及整栋大楼的管理、保全、垃圾清理等杂务。
人员从纽约的人力市场应聘,一楼划为管理公司的办公与值班空间,必要时也可以充当宿舍使用。
其实在住宅区内设立公司,有些不合规定。但这种小事找个房地产律师来处理,变更登记,就可以让不合法变合法。
主要亨利也不想另外租个办公楼来开公司,自己房子搞一搞就好。
即便把一楼直接出租,收到的租金可能还会比在外地另外租写字楼的费用要高,自己这么做反而是亏钱了。但也没能让亨利改变主意。
管理公司的人员,亨利没有深入接触。基本上只要符合条件,亨利就聘请了,直到所需人数额满为止。
管理公司的经理是一名资深房屋中介转行,是一位年长的黑人妇女。外地来的。
亨利没有过问她转行的缘由,不外乎在纽约重操旧业,对她这个外地人有一定的门坎,不如做性质相近的工作。反正她熟悉房子,知道如何出租与管理就好了。
一切安排符合纽约的公司法,与员工也签订正式合同。未来要是有什么纠纷,就法院见。
毕竟这间公司做的事情,又不是什么复杂业务。钱到位,事情搞好就好了。要是搞不定,钱的事情补钱,人的问题换人。
就是将签订租约、选择租客的权力委托给管理公司,这方面亨利稍微留了点心。除了找熟悉纽约房地产业务的律师确认过合约内容外,自己也研究了几回。
这是要避免管理公司钻漏洞,把自己的房产卖掉或做任何不法用途。有些事情,先小人,后君子,才能有效减少纠纷。
等到这间管理公司人事、业务上轨道,纽约人也差不多开始回流。特别是会在翠贝卡区这种高级住宅区找房子的人,个个非富即贵。
他们固然担心类似去年的事件再次上演;但为了方便在曼哈顿,甚至在金融区工作,一间距离近且生活机能完善的房子还是属于刚需。更不用说在事件之前,翠贝卡区的房子本就抢手。
在很短的时间内,这栋大楼的空屋就以今年的出租行情价租了出去。价格比起往年是稍低一点,但都是一年期的短约,未来看市场行情再做调整就好。
大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