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导致法医尸检对死者的死亡时间发生误判,那你苦心孤诣营造的视频证据就不存在了,所以你不得不让自己来充当本案尸体的第一发现者。顺带一提,大学生在学校遇到这种事情的话,最初的反应不应该是打电话给辅导员吗?但你却先一步报了警,理由同上,是害怕学校的插手阻挠,可能影响你的计划吧?”
高警官的说法丝毫没有偏离事实,我只能无言以对。没想到,言及此处,他又切换了话题:
“案发当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艳阳天,否则你的三位舍友也不会轻易在你的鼓动下,决定结伴出游去了。”
“这和这起案子有什么关系吗?”我有气无力的回应道。
“当然有关系了,事实上,这一点恐怕就是你整个诡计中唯一的败笔了。”高警官的腰背更加挺直,神情和语气的严肃程度达到巅峰,“你可以把床帘等物品从219宿舍带到220宿舍,在同质化的寝室伪造出一片虚假的背景并不困难,可是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改变客观的物理定律——那就是阳光照射的角度!”
“什么?”我失声惊呼,大脑霎时一片空白,“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原本的书桌,距离宿舍房门最近,距离宿舍阳台最远;反之,四号书桌则占据了寝室里采光条件最好的位置。不同宿舍的不同地点,造成了阳光投射下的阴影倾斜角度的区别,这足以证明你在案发时,根本不在自己的寝室。你精心制造的不在场证明,反而忠实的记录下了你的罪行!”
怎么会是这样的结果?
无法接受现实的我,下意识的想要举起右手,指向眼前这个年轻警察的面庞,呵斥他赶快闭嘴,但手腕处的拷锁强行制止了我的行为。
“姑娘,事已至此,还是承认吧。”
钟玉明长长的舒出一口气,结束了这场注定结局的审讯:“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在N市理工大学宿舍区,杀害同班同学关怡菲的凶手就是你,姚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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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不知各位读者阅读到本章的最后一段,是否有一种恍然大悟之感呢,同时也能理解了为何该单元的标题会取名为《倒错的主角》。本篇作品属于笔者的“校园侦探司慧珺”系列,该系列的人物“高钺”在本篇中出场,且“珺珺”和“怡菲”的称谓也与该系列的主要角色“司慧珺”和“梁怡菲”相呼应,运用春秋笔法共同构成了本篇的第二重诡计——叙述性诡计。
阅历丰富的读者或许在发现文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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