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化之所致也。
《汉书》治要(二)
至武帝即位,议立明堂,制礼服。
会窦太后不悦儒术,其事又废。后董仲舒言:“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务德教而省刑罚。今废先王之德教,独用执法之吏治民,而欲德化被四海,故难成也。是故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教化已明,习俗已成,天下尝无一人之狱矣。至周末世,大为无道。秦继其后,又益甚之。今汉继秦之后,虽欲治之,无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沸愈甚而无益。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以善治,而至今不能胜残去杀者,失之当更化而不能更化也。”是时,上方征讨四夷,锐志武功,不暇留意礼文之事。
《汉书》治要(二)
至成帝时,刘向说上:“宜兴辟雍,设庠序,陈礼乐,隆雅、颂之声,盛揖让之容,以风化天下。如此而不治,未之有也。或曰,不能具礼。礼以养人为本,如有过差,是过而养人也。刑罚之过,或至死伤。
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请定法,削则削,笔则笔,救时务也。至于礼乐,则曰不敢,是敢于杀人,不敢于养人也。夫教化之比于刑法,刑法轻,是舍所重而急所轻也。且教化所恃以为治,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废所恃而独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
54539590
0历史的天空0提醒您:看完记得收藏【机遇书屋】 www.jymeet.com,下次我更新您才方便继续阅读哦,期待精彩继续!您也可以用手机版:m.jymeet.com,随时随地都可以畅阅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