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衣女子继续轻声笑着,道:“只有你留下来,我才可以出去。”
楚天曦不由得大翻白眼:“你出去,你出去干什么?就不怕吓到正常人?”
金衣女子丝毫不动怒,收起笑容,眼光直视着黑暗天幕,道:“我得出去寻找我自己。”
“你已经不记得前世所发生的事情了么?”楚天曦道,“也许等你出去,世间已经过去了几百年,沧海桑田,故人尽逝,只余你一人孤独地活着,难道不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么?”
“蒙死神眷顾,我得以血肉重生并掌控轮回之地,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但是若是没有记忆,我依旧是一具行尸走肉,和死人并没有什么两样。”
“其实,从我死去到血肉重生并没有多久,顶多只有几十年。不知是什么原因,我血肉重生的速度远远大于他们。”金衣女子的手指了指那八大骷髅。
“而且,这把剑,总是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说不定我能够迅速转生的原因就是因为这把剑呢。是的,我虽然失掉了记忆,但潜意识里却觉得这把剑对我十分重要,我必须找回我自己,否则我宁愿重新变为尸体。”
金衣女子拉开剑鞘,轻声道。
楚天曦低头看到了这把剑,浑身猛然一颤,眼中透露出强烈的难以置信之色,如遭雷击!
…………
已经十天过去了,水榭还笼罩在白光之中,下方的达布天衣还在坚持着,无数的白骨碎片已经堆成了山,但这些无穷无尽的骷髅们依然没有放弃。
达布天衣的神色已经开始渐渐灰暗了,高强度地战斗十天,虽然中间补充过几次药草,但她的体力还是有些渐渐不支了。
按照常理来讲,以达布天衣的圣女级实力,绝对不会落到如此地步。可达布天衣是女人,还是个很美丽的女人。只要是女人,每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会导致其实力大打折扣。很不幸的是,达布天衣正处于这个难熬的阶段。
在这种非常时期还进行这样剧烈的厮杀,得不到一分休息时间,这对女人来讲,是很致命的。
额头上开始有大滴大滴的冷汗滴落而下,肚子里仿佛有刀子在狠狠剜着自己的肉,这种疼痛无法抵挡,达布天衣有种要虚脱的感觉,有种要昏厥的感觉,但还依旧勉力支撑着。
她欠水榭一条命,所以她还不能死。
咬破了舌尖,一股腥甜的味道直冲脑门,达布天衣顿时清醒了许多,手上的长鞭不禁加快了几分。
而半空中,水榭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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