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的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自豪和喜悦。
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
这个好消息迅速向上禀告。
资政局会议继续召开,五月初四上中午,万历五年资政局全体会议终于结束。
历时四天的会议里,众人对万历元年到万历四年这四年间的新政改革和开疆扩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内阁、戎政府和少府监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认同。
也对未来三年的军国事的方略大计达成了共识。
同时也对朱翊钧对百官的调整方案,表示坚决拥护。
律政院改宪议院,李春芳任宪议中大夫,赵贞吉任宪议左大夫,曹邦辅、霍冀、郭乾、卢镗等七人任宪议右大夫。
然后一大批从三品以上退休官改员任宪议大夫。
宪议院下设条例局,专事草拟和修改律法条例,交由宪议院讨论通过,再呈朱翊钧御览钦准。
海瑞迁任御史中丞,加资政大学士。
同时根据他的提议,有名无实的御史台分拆为都察院和司理院。
都察院成立中央监察院,专事监察内阁、戎政府、少府监等中枢。
分设各省按察司,按察司正职堂官为按察使,副职为按察副使。专事监察,纠劾官纪。
按察司同时接受都察院和各省巡抚的双重领导,巡按督查局与按察司合二为一。
朱翊钧以明诏大诰的形式,授予都察院全面监察权。
都察院的中央监察院和各省按察司,有权对大明文武官吏,以及少府监、兵部、太府寺、太仆寺和司农寺所属的“国有工农矿商企业”,有编制的“兴业官吏”进行监察权。
兴业官吏是万历年间的新名词,意为振兴百业、襄助经济的官吏。
说白了就是大明版的国企领导干部。
编制在光禄寺,名册和任免权在吏部,提名权和考成权在所属的少府监、兵部和太府寺等部门手里。
监察权就是按察司有权对各省所属的官吏进行官纪调查,布政司、郡县政事府必须无条件配合。
官吏违纪查证确凿,按察司通报布政司,对该官员进行停职,展开正式审理。
从三品以上官员,报由中央监察院调查、停职、审理。
审理结案,联合布政司和吏部对违纪官员进行免职、降阶、警告等不同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移交给检法部门,向司理院提请刑事诉讼,都察院全程监督。
司理院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