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四方辗转,直到公元前七十四年,我经过大食,来到了中北洲,那一年,我已经一百六十四岁了。如今历史书中同时期的古逻玛是那么宏伟,可实际的情况是,那里比琴朝至少落后了一千年,他们甚至没有农业,没有文字。若大的中北平原上,散落着大量的部落,人们甚至衣不蔽体。可他们毕竟是人类,可以满足我对人血的需求。他们也很好哄骗,我将在墨家学到的丰富知识显露些许,便很快让我成为了长靴地区一个大部落的祭司。我让部落的人以血液献予神明,从而得到上天的启示,而这个部落凭借我改进的工具,很快兼并周围部落,于是中北洲第一个国家,逻玛终于诞生了。那一年是公元前二十七年,那一年我二百一十一岁。
“在这期间我曾经有过三十几个女人,但所生子女均在出生后不久便夭折,或是让他们的母亲在孕育时便死去。我终于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我是否可以将我的血液传承给别人?经过几次试验后,有一名女子在被我传承后活了下来。我们的孩子竟然长到了八岁,可最终也夭折了。你们现在当然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被我传承的普通人,大约只能算半个血族,而我和她的孩子至多算是四分之一个血族,而不是基因遗传那样算是四分之三个。于是,我又陆续在我的孩子身上进行传承,直到最后,你们通过近亲繁衍,终于让传承之后的存活率达到了最高时的三分之二左右,那已经是十五世纪前后的事情了。可是上苍就是没有让我再创造出另一个和我一样的百分之百的血族,所以在我之后,我族最长寿者,也只有区区三百余岁。
“随着我族的日益壮大,对各类资源,尤其是血液的需求愈发难以满足。不能再让中北洲人信仰多神教了,众生平等的理念不利于我们合理地获得资源。我从单神教中获得了启发。我看到泼斯与大食的战争,那正是‘拜火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战争。我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让人们拥有互不兼容的信仰,人们在争执甚至争斗间,就可以向他们信仰的主甘愿奉献。那么,我族必须让人们争斗起来,又必须成为所有人的主。于是,我组织我族成员参考伊斯兰教创建了基督教,编写了基督教最初的几本福音,并于公元六五四年开始广纳信徒。基督教对比多神教的好处是,信徒只需付出信仰而无须修炼。第一步算是完成了,中北洲和大食便被信仰隔离了。但这还不够,必须制造出更多的不安定因素,我看中了那些往来于龙腾、大食、中北洲之间的商人,这是些唯利是图的人。于是,我族开始与他们共同创造了‘希伯来教’,再修改基督教,让希伯来教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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