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今晚就跟我走吧,把我伺候舒服了,我送你两个王冠,只要你喜欢,我送你一百个都可以!”
麻痹的,绕了一大圈,那货是想让‘女’孩陪他睡觉。
关键出口就是一百个王冠呀!
一个两万,一百个就是二百万!
为了一个普通‘女’孩,还真下得起血本。
有这些钱,最起码可以搞定一个三线明星呢。
不过他们消费目的,恐怕不是单纯的为了睡‘女’孩,而是在嘚瑟。
没有任何目的,也不为任何好处,只是单纯的嘚瑟!
用他们的话说:有钱,任‘性’,就是不差钱!
就是喜欢用钱来解决各种问题、各种事情、各种‘女’人!
‘女’孩在听见这番话后,脸‘色’明显变得难看起来。
那些人她得罪不起,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一时间真的不知该如何应对。
酒吧的主管可能也意识到这四个年轻人不好对付,干脆着急忙活的去给老板打电话。
试图,询问老板的意见。
当然,老板如果能够亲自过来解决最好了。
说到底,他只是个主管,给老板打工的。
这件事情做的既要让老板满意,也要让那四个年轻人高兴,一旦处理不好,他就会陷入两头为难的地步,从而失去工作。
那四个年轻人还在放肆大笑,阵阵笑声仿佛在一点点摧残着‘女’孩的尊严。
酒吧里并没有人站出来说话,跟江南一样,他们有的懒得搭理,有的在等待酒吧老板解决,有的则是单纯看戏。
要知道,这可比是什么跳舞、唱歌‘精’彩多了。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以来,华夏人越来越热衷于看热闹,而就是不出手协助的原因之一。
跳舞的‘女’孩是个雏儿,看样子是做了很长时间了,想必卖艺不卖身的。
更何况,人家主业是在歌舞团共工作。
来酒吧只是驻场,赚点儿小费。
前前后后、零零总总加起来一个月最起码赚个一两万。
而且,非常轻松。
这些钱,用来养活自己完全足够。
根本就并不需要靠卖身来换取报酬!
来酒吧跳舞,一方面是老板邀请、一方面是赚点小费、最大的一方面则是为了理想。
如果她能被一些导演、制片人之类的人物看中,说不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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