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有太多人围着他打转,所以当他们冲出重围,来到大厅的餐饮台前时,至少过了十几分钟。
秀很体贴。做了一个绝好男朋友能做到的一切,不过他们才安静了一小会儿,林泽丰就突然找了下来,要秀去“出卖色相”,为公司的生意做贡献。
于湖新听他兄弟二人的对话,忍不住好笑,觉得这个时候林泽丰还想着工作。实在让人无语。其实她并知道。那个她感觉从没注意过他的男人要很努力保持平静,才控制住自己不盯着她看。不立即走过来和她说话。行动上,他做得很成功,和往常一样,他可以克制自己,不过他的心却不免一直挂在她身上,只是他自己也没有发觉罢了。
幸好,有个对公司来说很重要地客户指名要和秀谈谈,他才借此机会,很“正当”的接近了于湖新。
在他看来,今天的于湖新真的很让他惊艳。
他挑衣服的眼光没错,这件小礼服配她正好,即显示出她玲珑性感的身段,又衬托出她介于女人和女孩之间朦胧甜美又浪漫温柔的气质。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她,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争吵,名牌地运动型连衣裙让她穿得像路边摊的衣服。后来,每回他见她,她都很家居,在公司时虽然像点样子,不过职业装和她的气质不搭调。
这女人不漂亮,但长期的体育锻炼让她的身材很好,而且她的气质很田园,清新柔美,有一点点天真,让人感觉很舒服,很自在。应该算是第二眼美女吧?相处久了,就会慢慢发掘出她的好来,不仅是性格上地,心灵上的,还有外貌上的。有的人就是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好看,这个于湖新就是这类型的。
有一句话说得好,女人最重要的不是漂亮,而是你喜欢的那个人觉得你最漂亮。
让他高兴地是,于湖新也不是完全没品味,至少今天,她穿着他送地那双鞋。这让她看起来像个灰姑娘,有着初入这种场合的怔忪,淡淡地怯意和惹人怜爱,就算午夜十二点又变回原型,可她仍然可爱无比,王子是会念念不忘的。
他相信秀会的,他也会的,虽然王子并不是他。
他很想陪她待一会儿,因为怕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会尴尬,会不自在,会感觉孤单,不过他没有理由留下。她是秀的女伴,而且是他逼她给秀一个机会的,现在他怎么能接近她呢?
人,最重要是站准自己的位置。
所以他离开了,不过他并没有忽视对她的观察。让他生气的是,她慢慢的就自在起来,似乎不需要人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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