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让她喝醉了,因为他不知道她醉后的这种特殊行为是只针对他,还是对所有人都如此。如果只是对他,他很欣赏,而且乐于接受。如果对所有人都如此,他简直想杀人!
她的行为是----她不肯让他好好开车,总是扑上来。抱着他的脖子,舔他的脸,小猫一样,闹得他怪痒痒的,要命的是,她说他嘴上有棉花糖,也凑过来舔来舔去。
那种考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实在太巨大了。何况是在他才发现自己对她有感觉的情况下。所以。在于湖新地记忆里,他们那晚上只吻了一次。可对林泽丰而言,已经数不清那晚他们吻过多少次了。
他想君子来着,他想把她绑到座位上,不让她乱动,可是她太诱人,又香又软又甜,每当无赖的缠上来时,他都无法抵挡。她醉意的可爱进攻,使他好多次不得不把车子停在路边,兔得发生车祸。然后,热烈的、纠缠的拥吻,让他活了三十三年,第一次明白什么叫痛并快乐着。
他抱着她,每一次都吻得很深入,这使他冲动得似乎要爆炸了一样,可他又不能就在车里,就在她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把她就地正法,所以他忍得极其痛苦,简直比死还难受,但是又因为怀中人是她而感觉异常美好,舍不得分离哪怕片刻。
或者他也有点醉了,所以才会这样放纵自己,他对自己说就软弱这一个夜晚,反正第二天,她就会忘记这一切。这或许是自欺欺人,或许是自私可耻,可是他没办法拒绝。
就这么着,接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本来就不太近,何况他们走走停停,纠缠不已,好多次就在车里吻得死去活来,仿佛就要世界末日一样。有一次,大概因为停车太久,甚至有巡警过来检查是怎么回事,结果巡警正在看到那小魔鬼把手伸进了他的衬衣。
“请回家继续。”那巡警很无厘头地说了一句。
当时他差点掉转车头回他的家,然后直接抱她上卧室。可他知道这太卑鄙了,而且也对不起秀,所以强迫自己保持清醒。不过在那巡警说话的时候,蜡笔小新这可恨的女人,依然在旁边不停的亲他,发出哒哒的响声,表现得很颠狂。
当时他一直怕巡警把于湖新带去做药物检查,因为她的样子像磕过药。还好,于湖新地行为实在有点太过热烈了一点,那个年轻的巡警不好意思看下去,匆匆放他们走了。
好不容易回到于湖新的家,她在小区内唱歌唱到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她的酒醉,包括她的好友,那个叫什么兔妈的。
他感觉得到这个叫兔妈的女人很八卦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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