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有些无语。
但倒不怎么惊讶,毕竟这群人确确实实非富即贵。
ja区一条街的门市房而已,“毛毛雨”啦。
“其实这种店开到大学附近,应该生意也不差。”
听到路遥的话,徐若晨想了想,微微点头:
“应该差不多……干嘛?感兴趣?”
“算是吧。”
见他竟然还点头,徐公子直接嗤笑了一声:
“可别逗了。”
“……咋?”
“就算你感兴趣,真开一个,这店也得黄。”
“为什么?”
“你有空弄?”
徐若晨一个无情反问,就给路遥问住了。
“其实这店的投资倒不大,但问题是你得有人管理吧?你有那闲工夫?”
“呃……”
路遥想了想,发现还真是这个道理。
他现在已经挺忙的了。
真要开个店,势必要压缩时间……
正琢磨着,徐若晨说道:
“你真有那功夫,想创业,还不如把咱们乐队好好弄弄呢……诶,对,你那新歌挺不错的啊。”
他忽然来了兴趣:
“那歌词,有水平!”
“你觉得不错?”
“不是我觉得,你这几天是没看群,大家都觉得不错……诶,那有吉他,你让观众听听,看看大家的反应?”
顺着徐若晨的方向一指,路遥就看到了角落里放着的吉他,和一个小小的舞台。
“……他这还打算弄个音乐吧?”
“不是,纯装饰用的。但对咱们没影响啊,你那歌我听着感觉可不错,就是不知道你要怎么改摇滚。不过现在那个不插电的版本我觉得就挺好听了……你问问群众的意见?”
“唔……行。”
见他感兴趣,路遥便直接起身,走了过去。
直接拿起了吉他后,弹了几下,就发现这吉他的音色不是很准。
重新校准的时候,店主冯瑞见状,笑着走了过来:
“路遥,要唱歌啊?《鲜》么?我给你找个伴奏?”
“不用,唱个新歌。冯哥这新店开张,总得送份祝福嘛。”
“那感情好,大明星来典庆,可真是蓬荜生辉了。”
冯瑞还挺开心的。
《鲜》那首歌他也听了,感觉确实挺不错的。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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