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沉吟了一会儿,突然恍然大悟,“啊,我想起来了。你说的那个红头发大胡子的西洋人,应该是传教士约翰逊吧?我记得当时屋内好像是有个小男孩,看着十岁上下的样子,是你?”
“对对对!那就是我!”钱逊激动地连连点头,“我那年十一岁,去吏部找我父亲,刚好就碰上徐小姐了。”
钱逊从小生长在京城,性子本就腼腆,那天乍然见了个怪模怪样的西洋人,整个人吓得六神无主,缩在角落里话都不敢说。徐书华当时年纪比他还小几岁,却一点都不怕,不仅和西洋人交谈自如,还主动拉着钱逊去和西洋人说话,帮他克服恐惧,虽然她很善解人意,但结果反而让钱逊更加恐惧了。
回忆起儿时往事,徐书华眉眼染上温柔,轻轻笑道:“那应该是……十年前了吧?过去这么久了,难为钱公子还记得。当时听说爹爹办公的衙门来了个西洋人,我心里好奇,那段时间便常常往吏部跑。”
徐书华小时候性子比现在跳脱大胆很多,一点都不怕生,仅仅见了传教士约翰逊几面,就很快和他混熟了,天天缠着他讲游历各国的故事,还主动去了解西洋的文化和风土人情,她的西洋语言也正是在那个时候学会的。那天她不过是见钱逊被吓得可怜,便同他随意搭了几句话而已,未曾想他居然记了那么久。
然而实际上钱逊不仅记得久,还记得非常清楚。他记得当时的徐书华才七八岁的样子,裹在一圈厚厚的雪绒里,跟个玉团子似的,可爱得紧。偏偏就这么一个粉雕玉琢的小人儿,和那生得跟怪物似的西洋人说话一点都不露怯,大大方方的,活泼又自然,让钱逊印象深刻。
他从小没什么朋友,一直都是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几乎从不和陌生人交谈说话。幼年的徐书华却如同一个小太阳,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他眼前,整个人明媚得如同春日里花朵一般,成为了他整个童年为数不多的鲜艳色彩,此后十年,一直念念不忘。
十年过去,徐书华褪去儿时的活泼,整个人出落得亭亭玉立,气质温婉又大方。此时二人见面,倒显得钱逊愈发瑟缩内向,和从前相比好像没什么长进。
这样想着,钱逊内心惭愧之余,又有些不好意思:“徐小姐幼年便有惊鸿之姿,令人一见难忘,我自然是印象深刻的。只可惜那次一别之后不久,徐小姐便随徐先生去了杭州府的鹿溪书院,我虽日日惦念着,却没有同徐小姐再见面的机会,心中遗憾得紧。”
旁边的顾云霁闻言胸口一滞,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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