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处长、章主任、栁老师为代表的这样一群想干事能干事一定会干成事的科研专家们。我相信创始团队的能力,也坚信在各位的带领下,公司一定能蓬勃发展。"
杨一木倒是很有觉悟的人。
原本他打算直接找栁船致组建团队,但眼下这个局面,汪树何的突然出现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有些事情似乎冥冥中自有定数,既然绕不开,不如就顺着前世的发展轨迹走,让时间给出答案。
至于公司具体运营,他很有自知之明——自己既不懂科研,前世也没涉足过计算机行业。专业的事就该交给专业的人做,他只想搭上这趟财富快车。不到万不得已,就尽量不要对司机指手画脚,干涉太多。
前世连想在栁船致的带领下创造了商业传奇,这一世自己又何苦越俎代庖呢?
汪树何没想到杨一木如此爽快就让出了表决权,紧绷的神经顿时松弛下来,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太感谢杨总的信任了!”汪树何一脸虔诚地道,随即提出最后一个问题,“关于这三十万投资,我们希望不设利润分配指标、销售目标和对赌回购条款。毕竟国企性质特殊,加上国内计算机行业刚起步,存在太多不确定性......这一点务必请杨总理解,这也是我们诚信合作的基础。”
对赌协议起源于西方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领域,在投资协议中约定业绩目标,若未达成则触发补偿条款,比如股权调整、现金补偿、资产转让等。
这年头,虽然现代意义上的对赌协议尚未普及,但随着改革开放,在涉外合资中已初现端倪。有些外资方会要求中方承诺业绩指标,若未达标就触发赔偿或回购条款。
比如杨一木现在投资连想三十万,占40%股份,然后要求连想必须在半年之内完成汉卡芯片的研发,或者是在一年之内销售多少汉卡芯片、销售多少台汉化机。
如果连想做不到这些,就触发了合同赔偿条款,计算所作为连想股权持有主体要给合作方一定的责任经济赔偿。
至于回购就更架苛刻了。
投资方为了保持主动权,附加回购条款,一旦触发合同回购条款,甚至在认为创业公司没有前景或者想要退出时,要求创业团队必须回购他投资的那部分股份,来确保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失。
这类回购有些类似于合同赔偿条款,而且都是附带当期银行年化存款利率,甚至约定利率,这种约定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存款利率,本质上与银行抽贷无异。
更有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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