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不过,近战弓手是非常鸡肋的兵种。几乎没有家族会训练近战弓手,除了缺少近战武器的山民猎手!
路德维希家的精锐士兵身披钢环锁甲,内附硬皮甲胄,尽管被射的满身都是羽箭,看着十分吓人,却都是轻微伤。只有那些被射中头面咽喉的人才会重伤毙命。
在微光的夜里,一边移动位置,与对手保持十五米以上的距离,还要射中对手的要害谈何容易。
路德维希家的士兵服用了沸血药剂,速度和力量大增。不少人都抓到了机会,挺起长矛直刺近战弓手。可是,敌人的身手格外敏捷,皮甲的重量又远低于锁甲,他们拔出精铁弯刀也能和路德维希家的盾矛步兵正面周旋。即便被单手矛刺穿身体,他们握住透体的短矛,凶悍地向前猛扑,反手就劈下士兵的脑袋或手臂。
战斗焦灼纠缠,却没有想象中的激烈,死伤的士兵也并不多。霍拉的士兵和治安所士兵怒吼连连,追着敌人的弓手猛打猛杀,连作战小队的队形都保持不住。霍拉看的暗暗焦急,身形一闪,劈死了两名近战弓手,大声喝道:“不要纠缠!往前突破!”
就在此时,敌人的三队重装戟盾手在三名铠甲骑士的率领下杀入战场,试图冲散正在集结的士兵。
霍拉眼睛一亮,秘银长剑指向敌人的骑士小队,下令道:“干掉他们!”然后,他拉住转身欲战的罗伯特,低声迅速说道:“对方的高阶骑士还没有现身,我们趁乱冲出去!”
骑士的体力和速度比战马强的多,扈从士兵没有坐骑根本追不上自己的骑士主君。霍拉从一开始就没准备带领士兵突围。这些士兵的作用就是掩护他冲出战场。现在,敌人的骑士小队已经出现,负责战场拦截的高阶骑士的力量被分散,正是霍拉率领骑士护卫突围的好机会。只要霍拉能乘乱突破,敌人也没有心思歼灭这么多的士兵。霍拉只要一路狂奔,等对方的高阶骑士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追不上了。
然而,霍拉伯爵带着自己的骑士刚跑两步,就撞见了真正的对手。
三名被精金铠甲包裹的严严实实的骑士带着三十多名士兵拦住了他们的去路。为首的那个人手持两半1.6米长的精金斩首巨剑,面具下的目光如同无形有质的钢锥。
霍拉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熟悉的身影,他长笑一声,秘银长剑指着对手喝道:“原来是纳尔森.兰德尔勋爵!你以为你不用战斧,我就认不出你了?”
“嘿,我现在用什么都一样杀你。”纳尔森举重若轻地挥舞出两朵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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